豬頭政府還是拿酒駕沒辦法,只會看著你酒駕,然後依法辦理,跟機械人沒兩樣

唯一解方:
酒列入管制品,想喝的人只能入住防疫旅館購飲,酒退需由管區員警酒測合格後,始能離開
另一解方:全國人民不准開車,只能搭大眾交通
二選一,否則歷史只會不斷重演
酒與駕車只要同時存在一個人的行為模式後,必遵莫非定律,有重疊機率,必然發生!
文章關鍵字
管制酒有困難
因為酒其實很容易釀造
不考慮品質問題,現在家庭都能土法釀酒
甚至連麴菌都不需要使用
釀好的酒要蒸餾也不難,隨便買個大點的燒水壺接個軟水管就能做到
美國1920~1933年的禁酒令就是這麼失敗的

管制車輛也不現實
除非公共交通網絡能做到全面覆蓋,不然會影響經濟發展
怨念聚合體
若傷者沒死,刑期大約會落在40~50年。若傷者死亡,所有指控大概率會全部通過,刑期70年起跳。這樣才會有足夠的威嚇力
GKloop
哭喔 修法 增列鞭刑懲罰 初犯一鞭 以此類推 那種皮肉痛 絕對刻骨銘心 人若犯錯 以罰錢作為懲罰 有嚇阻效果 但台灣有很多人形畜生 不重懲 悲劇只會一直重演[挖鼻孔][挖鼻孔]
小保羅155 wrote:
豬頭政府還是拿酒駕沒(恕刪)


禁酒是不可能的。
只要強制車輛出廠都加裝酒精監測器,不通過就鎖車。
老車限時補助加裝,過時未裝的吊銷行罩,並禁止買賣直接報廢
如有偷改導致監測無效的,重罰駕駛人,同車乘客,以及改裝廠,吊銷駕照和改裝廠營業許可
駕駛者不得緩刑,並需接受教育時數和勞動服務。
percylin
這個問題點有在要舉證對方是故意使酒精檢測器故障。還有就是如果對方是透過私人去改裝,可能抓不到後面幫忙繞過檢測器的人
pest
車子是私人財產,不可能這樣做,大法官釋憲就過不了
禁酒....絕對不可能....利益關係~~~只能罰則加強.....我看需要唯一死刑......人才會怕~~~~可以剝奪別人生命....就需要被制裁。...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
現在狀況是法律修到夠重了,可是法官樂於輕判,還可以說警察證據不足,一般都是繳個罰鍰抵刑期,就可以回家繼續酒駕了,悲哀。
chen6413
認同!即使修改法律至死刑,遇到恐龍法官仍可微罪回家繼續酒駕!
可以說標題與內文不符嗎?圖呢?
wow-ouch
都醫美的,一付沒天良的臭皮囊只會傷你的眼。
沒收車輛殺人工具,和直接收押、有錢人才會怕
深不可測之下一位
並沒有~ XD... 別問我怎知道
不用禁酒啦
今天逮到酒駕
明天槍斃 車輛銷毀

簡單 明瞭
九世魯宅
最近看到真人格鬥....應該把酒駕的關一起....只有一個能活著出來...
這肯定是有背景

不然怎麼不見媒體大肆報導

還是又有警政高層去關說

啊!不對,是去關心

這個政風室要盯緊

如果要害自己的長官就是趁現在


政府應該做的是

第一次重罰,累犯就十下鞭刑,

罰錢不痛不癢,起不了什麼作用。
說個笑話~~

酒駕零容忍!!

ta2008
酒駕零容忍!! 口恩口亨 [100分][飛踢][台灣No.1] [100分][飛踢][台灣No.1]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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