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及立法部門應推動有合法停車格才可以買車

外出時,是否車子開到哪邊就得在該處買個車位擁有權,不然不得停車在目的地?
看見很多人附和這種想法,

就知道哪些人的視野。

要不要回頭認真想想“為什麼”會有這種想法?

簡單說不就是我有錢買了車位,買了車子,

但是出了我家附近就找不到車位,

開在路上大塞車,在車裡草泥馬千萬隻在跑,

所以為了“我”出行方便,想辦法逼迫某些人無法使用道路,

成就“我”合法使用道路。

我個人極度不贊同這樣“不平等”的制約條件,


“區域性”,“日期限行”,“車號限行”,“禁止或有條件機車駛入”,

不管你有多少車?買了多少車位?

只要願意遵守規則,使用者付費,

道路的使用權是一樣的。

道路本來就該人人可用,

不是為了你們哪些先射箭再畫靶的人開的。
strayvet
怎麼不想想全民納稅蓋的道路,憑什麼讓少數人免費拿來固定停自己的車? 車庫法針對的是那種路肩、小巷、免費停車格的佔用者,懂嗎?
HHMu
能買車、買房、買車位,甚至巴結一點在附近月租車位的人,這些人的錢也都是付出和努力掙來的。你也只不過是用你的視野在闡述你所謂的公平而已。
刪...................
其實真的要達到車庫法的目的,不用那麼麻煩,道路範圍停車一律收費就好了,汽機車都一樣,這才叫公平正義。問題是目前還沒有政治人物敢這樣做...
HHMu
這個也不錯,只要是停在公路旁露天停車一率收費,不用管有沒有劃格。當然,違停的照樣拖吊或吞罰單。
strayvet
違停的除了罰單以外,被巡車員查到,照樣要再加收停車費...[偷笑]
應該規定臨路建地(店面)無法提供半個停車格(跟隔壁的半個合併為一個)以上就不發給建照。
twlucifer wrote:
不用這麼麻煩啦只要所...(恕刪)



不用這麼麻煩了,台灣人口已經開始雪崩,人口減少
以後車輛自然跟著減少,車是人開的,沒人就不會開
6米巷以下全部禁止停車
7米巷以上全部實行停車收費,
紅/黃線加強拖吊/開罰
確實執行,這樣就解決了...
strayvet wrote:
其實真的要達到車庫法的目的,不用那麼麻煩,道路範圍停車一律收費就好了,汽機車都一樣,這才叫公平正義。問題是目前還沒有政治人物敢這樣做...


路邊可以停車不單純是全面收費就沒事了,像是地方政府為了可以停車,往往犧牲實體人行道,不然就是畫會被各種物體擋住的標線人行道。騎車、開車也是不喜歡路邊停車格緊鄰車道,隨便找找都有因為撞到亂開車門或閃車,導致車禍被後車撞死。更不用說現在加重罰不停讓行人,偏偏路邊一堆停車,個子小的行人很容易被車體擋住,有的路口轉角還有設合法車格,行穿線沒燈號,行人正常過馬路被擋住,車速一快最好祈禱車子可以停下來。
strayvet
您說這些都是對的,但是很多本身就是違規,違規罰則一樣存在啊!
dreamyo wrote:
6米巷以下全部禁止停車

這個說得好,沒有合法停車位的,大部分就是違法亂停車,所以勤抓違法停車,就解決問題不需再重新立法了,一堆人連違停都認為是正確的事,這才是問題吧,沒看家門口就是自己停車位的觀念很多
就像大家都想拆違章建築一樣, 誰不想要選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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