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land wrote:
...先假設移車者確實訪礙原本車格內的車主合法行使權利
那強暴、脅迫這個部分不知道要怎麼解恕刪)
我的認知裡,強暴、脅迫必須是行為人主觀上有“故意”,但是只要移車人說我只是單純想要挪出位置來停,並沒意識到旁邊是紅線,就可簡單擺脫這條
畢竟法官自由心證,再加上刑法罪行認定本來就採嚴格主義
這可能也是為何大多律師都說移車很難構成強制罪的原因
jcchiou wrote: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576875
移車強制罪起訴, 一審無罪, 有沒有二審不知道....(恕刪)
sunyearhuang wrote:
我的意思是,北市法...(恕刪)
穆斯卡 wrote:
不明白 求解釋~ 怎樣妨害人行使權利? 你貼的連結 人家是鎖車...(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