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爭議不斷 政府該修法正視問題了!!理性討論~

每天閃違規路邊停車比打電動還刺激

一個人的方便造成多數人的不便
我的目標就是檢舉到廢除檢舉制或廢除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然後每天急煞(反正同車道後車追撞永遠後車賠)停在快車道去買早午晚餐, 爽阿~
有個方法可以大幅減少案件. 一年以內. 第二次被罰*2. 第三次被罰*2*2. 第四次被罰*2*2*2
$1000罰單. 第四次被罰$8000. 以一般貪小便宜不願付停車費的人來說.第三次被罰$4000大概就守規矩了
其實違規也沒啥好說
我也常常莫名被檢舉 也只能乖乖繳錢
法理不外乎人情 這只有上法院才會說
交通罰單沒人會理你的
國內紅黃線劃法還真的是有爭議
開心申請也畫上去 不開心申請也會塗銷

ka8713 wrote:
有鑒於因為檢舉而產生(恕刪)
Ja100cky wrote:
真的沒必要去給自私的(恕刪)


台灣路上自私的人越來越多
沒有道德臉皮厚就不用談人情
開單下去就對了!
ka8713 wrote:
應該要修改法條
讓檢舉可以分得更明確些


殺人放火叫警察處理
打人罵人請里長處理
垃圾噪音請鄰長處理
有托嬰需求請7-11店長處理
....是這樣嗎?
違規就違規,講那麼多理由
會一直違規不斷
就是罰則罰金太輕
geeselkw wrote:
真的,多想想才不會被人笑...
1.這個工作是警察要做的,為什麼現在人民拚命做?我幫你做還要收我錢?
2.你違規,我還要花錢才能檢舉你?那如果你在路上被搶,你要不要花錢才能報案?
3.正義跟獎金的相關在那裏?因為我正義,所以我不可以拿多一點獎金?因為我愛工作,所以老板可以合理降我薪水?


1. 奇怪了,有人請你去做嗎?沒人叫你做,你硬要做,本來警察做好好的,你搶去做,還要一堆人幫你看相片看影片,有時候還去審核是否有重覆的,或是有問題的舉報;再者,如果開單錯誤,有被檢舉人舉證成功的,還要去刪單,造成人家這麼多困擾,不用付工資處理費嗎?警察當場開單,這些手續都免了,這些幫你看影片看相片的人不用工資哦?
2. 有人違規,打電話報案,警察會到場處理,不用錢?有人被搶,現在大部份道路也都有攝影機了,也不用靠你那些爛設備,更何況,台灣現在有幾件搶案是靠你們這些"正義魔人"檢舉的?
3. 要錢的方式很多,要多拿奬金,找份好的工作,好好做就有了。整天在這邊問檢舉有沒有獎金?所以才一堆"正義魔人"不惜故意開車開很慢,等待別人超車好拍別人違規嗎?還是跟了人家十幾公里,拍不到別人違規,還在那邊等別人出門,等到受害人害怕到了極點才報警處理呢?還是看到別人違規,馬上一手騎車一手拿手機拍攝,然後最逆向行駛,停在違規人後面的禁止停車區拍攝別人違規的照片呢?

以前沒有那些"正義魔人"的時候,日子有比現在難過?警察就不會開單?網路有這麼一堆人為了該不該爭論?
現在有了這麼一堆瘋狂的"正義魔人",社會有變的更和諧,路上就不會亂停車亂開車?行車就不會有龜車擋路害人?社會就沒有搶案?就沒有人為了拍攝跑進校園?路上就沒人跟監等人犯法?

好正義啊!說到底在想的還不是錢?一直在問獎金,不是嗎?
要幫人?先幫幫你自己吧!
看海成花 wrote:
並不是所有違規都有危(恕刪)


所以違規→危害到其他人→罰;
違規→沒危害到其他人→不罰;
請問你的意思是這樣嗎???

如果是,那以後違規會不會罰,運氣就很重要了。
biochris wrote: . 所以違規→危害到其他人→罰;
違規→沒危害到其他人→不罰;(恕刪)


我沒有這個意思,
違規受罰天經地義,
但 「違規」跟 「危害到他人」 可不是「完全相對」,
我要表達的是 並不是所有違規 都會危害到他人。
我沒有說沒危害到人就不用罰,
希望你能懂我的意思。
眼觀耳聽 wrote:


所以,你也是這種...(恕刪)


蠻可憐的阿你,
哪句話看到我會併排轉角違停,
幻想症發作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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