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開國道打燈換車道仍收9張罰單 噴飛4萬關鍵原因曝光




ryan00014875 wrote:
好啦,停車格出來打方(恕刪)

我那個回文是針對事主國道他的狀況嗎?何況你有看過影片?不然你怎知他不是自動跳回!可悲仔只會硬凹!看看自己怎麼寫的?是不是指國道?

自己的發文再看一次吧(腦袋好的都知道變換車道方向盤角度不足以讓方向燈桿彈回)
丟臉!
有人能回答這個可悲仔問題嗎?他懷疑方向盤回正方向燈撥桿會彈回燈會熄??
宙王 wrote:
等你開雙b看會不會方...(恕刪)


看這麼多人回你我就不跟你爭論了

不過我開過的雙B確實沒一台撥桿打到底的情況下,只是單純變換車道就會跳回的(要幅度夠大才會,不過以變換車道來說除非剛好遇到大彎道不然都要自己撥回來)

撥到一半的才會閃三下自己跳停
至少開過的雙B皆是如此
davis0725 wrote:
看這麼多人回你我就不(恕刪)

是阿!幅度夠大會跳停,你先看他說什麼!方向盤回正方向燈不會熄嗎?

不知道在美國這些駕駛方向燈是自然跳停還是駕駛撥回的?
也相信美國沒有神經病會檢舉這個吧?
撥桿回正也可以再繼續打,開車對自己車上的燈號,基本機械結構都不懂,上什麼路,發現燈不閃了再繼續打是會中斷多久

違規狗總是愛說不打滿難道後面的車就會撞上來,是啦,又不是目幹怎麼會撞上去呢?就像在地上看到狗屎,違規狗也不會去吃啊,既然不會去吃,溜狗的狗主人幹嘛清,趕快去連署取消溜狗不清大便的罰則,畢竟你們看到都不會主動去吃,對吧
Sam Jhang wrote:
我現在的疑問只有「你都知道它要進來了而且也讓它了為何還要很在意後續的打滿?這時候還會『誤判』什麼?」,針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可能是什麼?就這樣。

我的疑問你能先回答嗎?
現在的標準你不滿
那你的標準到底在哪裡, 請告訴大家, 讓我們的政府單位有個修法的參考
這問題你已經迴避很久囉~~~~
宙王 wrote:
這本來就不用量化!是人都會判斷!有人1顆輪子還沒進入車道但方向燈已熄難道你就不知他要變換車道?難道這樣就有危險?如果這樣就會撞上去我覺得這種人不配開車.

量化是為了讓法規有個標準化, 裁罰才有依據, 才不會淪為個人的心證
現在法規這樣規定你覺得不合理
那請教你們法規該怎麼規定你們才覺得合理才同意?
平常老是喜歡罵立委
現在請你照你們的要求寫個修法草案出來你行不行?
把你們要的修法草案寫出來我們再來討論
合理通過了我們就遵守
就這麼簡單
路人39 wrote:
量化是為了讓法規有個(恕刪)


這是實話
打完燈號,方向盤切入車道後讓燈號切掉
這樣因此被後方的瘋狂檢舉,只是更凸顯檢舉魔人為何變成過街老鼠完全自找

個人倒是認為去量化修訂這種細微執行面根本只是頭痛醫頭
真正該做的是目前交通部/立法院做的:全面檢討檢舉制度
現在的檢舉制度根本淪為社會邊緣人故意找碴發洩的工具罷了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1)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