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汽車駕駛人,重機上快速道路及國道的看法?

tansywen wrote:
路上一堆小發財,哪...(恕刪)

連罐頭都沒有...
發財車小弟開過很多台
從威利、菱利到得利卡、堅達都開過
這些車跟轎車比,雖然配備較差
但真被撞的話,後斗那潰縮區可不是裝飾用
小車撞下去佔得到便宜?

機車被機車追撞
下場可能就不是很優秀了....

----
如果看過得利卡後斗那兩根大梁
會說撞下去變罐頭的,一定是開戰車上路的
8924132 wrote:

連罐頭都沒有......(恕刪)

比照撞擊測試車頭正面、45度小區域撞擊,哪個小發財司機腿沒有夾斷的?
tansywen wrote:
比照撞擊測試車頭正...(恕刪)

您確定?
這事故車頭對撞
小貨車上兩人腿部撕裂傷
小客車一人身亡,兩人受傷
貨車一定輸?
撞牆跟撞潰縮區,完全就是兩碼子事



小客車未必比小貨車耐撞喔

----
第一個趕到現場救護的警消江恩澤說,抵達時,小貨車上3人與小轎車駕駛因傷勢較輕,自行脫困,但小轎車副駕駛座上婦人,滿身是血,當下已失去呼吸心跳,火速將她抬上救護車,送往醫搶救,但婦人搶救40分鐘後仍宣告不治。

小貨車上好像超載了
有三個人?

來看看另外一種車頭對撞的撞擊測試
8924132 wrote:

您確定?
這事故車...(恕刪)

我只在google搜尋[小貨車駕駛骨折]就多到看不完了,我當然知道一定會有例外,但整體而言小貨車車頭太短,撞擊之下狀況欠佳本來就是正常的。

tansywen wrote:
我只在google...(恕刪)

小弟隨便找的碰撞測試
您就隨便看吧


車頭再怎麼短,也比機車長吧....

扯安全性根本搞錯方向了
反對方怕的是重機的安全性?

笑話!
對沒騎的人而言,會在意重機的安全性?

2016-07-27 13:53 #14
機車比汽車小很多,
而汽車後視鏡都有死角,
轉換車道時, 有時候都會看不到旁邊的車了,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2574052?from=udn-hotnews_ch2
74線中彰快速道路,未料她從外側車道要切中間車道時,沒有看到中央車道有一名騎重機的沈男,
休旅車左側車體直接撞上重機,當場把騎士撞飛,噴到內側車道,警消到場時,
沈頭部破裂、心臟動脈破裂,幸好即時就醫,撿回一命;郭女案發後向警表示,「撞到才知道中間有車」

qq0123456 wrote:
所以你到現在還是不...(恕刪)

我有開車上國道阿~~~重機沒騎上去幹嘛難過?

8924132 wrote:
台灣人用體積那麼大的汽車
在高速公路上玩得那麼精彩
您讓台灣人用更精銳的重機
會玩成怎樣呢?
現況是您不能騎重機上去
小弟也不能騎重機上去,公平的很


好自大的邏輯
重機繳的牌照稅汽車一樣
為何汽車可以上去,還像你說的玩得很精彩
換成重機就不行?

現在路上高級進口性能車、超跑一堆
比重機還要更精銳
會玩的怎樣呢?

那為何不降我牌照稅跟一般機車一樣

再說,你小客車遇到大車時
照你說的一樣在國道上亂噴亂玩
一樣會變肉罐啦(這2週來新聞每天都有)
那大車駕駛不也一樣要面對帝王條款背上肇責
如你所擔心汽車碰到重機車禍一樣


8924132 wrote
您說試辦?
請問您做生意是有一定把握,再來租店面買設備
叫原料請人員來試營運
還是隨便租個店面,做個一個月
看看會不會賺錢,再決定要不要做下去?
(恕刪)


就順你這段話接下去

1.做生意=重機開放上國道
2.店面=高速公路
3.設備、原物料=收費系統
4.試營運=重機試辦行駛國道
這樣比擬對嗎?可接受嗎?

OK,1~4項,哪一項是尚未完成或是還沒有的?
只有第4項,沒錯吧!

你自己都知道開店做收生意除1~3項都有了,最後就是要『試營運
才會知道,能否決定要不要做下去


重機現在開放國道的議題,三讀通過的條文裡,明文載道先試辦部分路段一段時間
之後再依據違規肇事數據分析,再決定是要禁止、續試辦、還是逐步開放其他路段

這樣理解了嗎?
支持重機平等路權....開放125-150上國道以及取消一般道路白牌二段左專等歧視法...拒絕為少數俱樂部搞特別法

Henry0320 wrote:
好自大的邏輯
重機繳的牌照稅汽車一樣
為何汽車可以上去,還像你說的玩得很精彩
換成重機就不行?

現在路上高級進口性能車、超跑一堆
比重機還要更精銳
會玩的怎樣呢?

那為何不降我牌照稅跟一般機車一樣

再說,你小客車遇到大車時
照你說的一樣在國道上亂噴亂玩
一樣會變肉罐啦(這2週來新聞每天都有)
那大車駕駛不也一樣要面對帝王條款背上肇責
如你所擔心汽車碰到重機車禍一樣

高速公路常辦車聚,真有幾人倒地不起呢?


德國高速公路平均每10億延車公里死亡4.2人
台灣小弟算了一下,連4都不到.....
台灣高速公路殺很大?
撞很大,小弟相信啦

掛試車牌的車輛稅繳的更多
性能更讚,為什麼不能上去呢?
還不是台灣人在上面"試"的太用力
Henry0320 wrote:
就順你這段話接下去

1.做生意=重機開放上國道
2.店面=高速公路
3.設備、原物料=收費系統
4.試營運=重機試辦行駛國道
這樣比擬對嗎?可接受嗎?

OK,1~4項,哪一項是尚未完成或是還沒有的?
只有第4項,沒錯吧!

你自己都知道開店做收生意除1~3項都有了,最後就是要『試營運』
才會知道,能否決定要不要做下去


重機現在開放國道的議題,三讀通過的條文裡,明文載道先試辦部分路段一段時間
之後再依據違規肇事數據分析,再決定是要禁止、續試辦、還是逐步開放其他路段

這樣理解了嗎?

評估之後,這生意能做?

博弈條款也過很久了,也是半點動靜都沒有
沒有民意基礎,政策能順利推行?
最近一例一休有幾個縣市執行呢?

法規上寫著
"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
車,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
有下列
行為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並記違規點數一點

一、行駛未經公告允許之路段。
二、未依公告允許時段規定行駛。"

請問開放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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