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sywen wrote:
路上一堆小發財,哪...(恕刪)
連罐頭都沒有...
發財車小弟開過很多台
從威利、菱利到得利卡、堅達都開過
這些車跟轎車比,雖然配備較差
但真被撞的話,後斗那潰縮區可不是裝飾用
小車撞下去佔得到便宜?
機車被機車追撞
下場可能就不是很優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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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看過得利卡後斗那兩根大梁
會說撞下去變罐頭的,一定是開戰車上路的
tansywen wrote:
我只在google...(恕刪)
8924132 wrote:
台灣人用體積那麼大的汽車
在高速公路上玩得那麼精彩
您讓台灣人用更精銳的重機
會玩成怎樣呢?
現況是您不能騎重機上去
小弟也不能騎重機上去,公平的很
8924132 wrote
您說試辦?
請問您做生意是有一定把握,再來租店面買設備
叫原料請人員來試營運
還是隨便租個店面,做個一個月
看看會不會賺錢,再決定要不要做下去?
(恕刪)
Henry0320 wrote:
好自大的邏輯
重機繳的牌照稅汽車一樣
為何汽車可以上去,還像你說的玩得很精彩
換成重機就不行?
現在路上高級進口性能車、超跑一堆
比重機還要更精銳
會玩的怎樣呢?
那為何不降我牌照稅跟一般機車一樣
再說,你小客車遇到大車時
照你說的一樣在國道上亂噴亂玩
一樣會變肉罐啦(這2週來新聞每天都有)
那大車駕駛不也一樣要面對帝王條款背上肇責
如你所擔心汽車碰到重機車禍一樣
Henry0320 wrote:
就順你這段話接下去
1.做生意=重機開放上國道
2.店面=高速公路
3.設備、原物料=收費系統
4.試營運=重機試辦行駛國道
這樣比擬對嗎?可接受嗎?
OK,1~4項,哪一項是尚未完成或是還沒有的?
只有第4項,沒錯吧!
你自己都知道開店做收生意除1~3項都有了,最後就是要『試營運』
才會知道,能否決定要不要做下去
重機現在開放國道的議題,三讀通過的條文裡,明文載道先試辦部分路段一段時間
之後再依據違規肇事數據分析,再決定是要禁止、續試辦、還是逐步開放其他路段
這樣理解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