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 這位騎重機的長腿姐姐生氣氣了~

三腳阿喵 wrote:
事發地點:台21線-從台電魚池服務所>阿豐師餐廳招牌>要右轉中正路406巷.
很明顯在彎道前方,不只是擦撞的汽車,其他汽車同樣為閃避遊覽車/機車,都只好
減速並盡量靠中線,空出大片右側空間讓機車鑽.
37~38秒,並非汽車為了方便轉進巷子,才故意靠左.
從紅圈裡可看到先是絡繹不絕超車的重機,逼迫汽車一直得越過中線行駛,得等重機
過後的空檔,才能逐漸靠右.
放慢影片播放速度,會發現汽車有打方向燈,反而是白牌看見汽車"緩慢"向右轉,覺得
有機可乘,不但沒拉開前後距離,還"加速"硬要鑽進汽車右側超車....(恕刪)

整篇看下來這篇最中肯
遵守交通規則真的沒什麼
只是出事了能不能要求領全部的賠償或是要不要負擔別人的賠償而已
我不要把自己的金錢、時間賠償給別人
當然不要出事
敢違規就不要怕出意外
賠錢事小
身體受傷事大
祝大家年年都有頭香可以插!
維朗暢力 wrote:
[轉貼]自 重機車友...(恕刪)


各打50大板
只知道鑽,保持安全距離最基本的都不懂

那台腳踏車也是 一路硬要跟機車要比快比狠。

jason 567 wrote:
只知道鑽,保持安全...(恕刪)


說起來我一直很好奇這個問題
以車道分割來解釋
我是可以接受

但是分割車道的情形下
兩條車道線內大概最多可以容納
一機一汽或三台機車並行
那是不是這2~3條虛擬車道線之間
也應該要先打方向燈再變換車道

bibliophlist_32 wrote:
..水箱爆了!?
這樣就爆了?看起來只是輕輕碰一下欸。(恕刪)

哈....典型的自曝其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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