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車再傳撞路人身亡 疑轉彎死角沒看到


camera_jackie wrote:
如果各路口可以實施...(恕刪)


本來就要這樣
外加政府要讓公共運輸可以快速通過塞車車流增加大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的意願
讓開車的知道
塞車就是你們要自己承擔的結果

因為時向分開會發生路口車流無法迅速紓解(紅綠燈一個變快100秒)
所以整條路只要車流大就沒辦法舒緩掉車流

但是要讓公車這種大眾運輸工具快速脫離
增加所有人搭乘的意願

這種事提出來
下次應該不用選了
就跟警察不敢開罰單
立委不敢修酒駕法條一樣
amanti88 wrote:
北市公車再傳撞路人身...(恕刪)


過馬路真的要小心
建議這種大的路口增加多時向號誌
以及行人穿越時間

避免大型車輛與行人交織
現在公車業者要司機經斑馬線前先暫停
注意斑馬線上狀況安全後再前進


Frostbite Hands wrote:
...是車子讓人,不是人去讓車。
請問在日本大家過馬路會需要緊張的左右看,還是輕鬆地大步向前?
這不就是最好的證明?
待過16個國家,唯一在台灣和菲律賓過馬路時需要提心吊膽。...(恕刪)

我每天開車都要經歷的事...
看到行人停下來讓他們先行 (不論是否斑馬線或路口人行穿越道),
行人看著我很猶豫不敢走,
於是我在車內揮揮手請他們先行。
就算如此,還是有部分行人看到我的車子居然立在原處,
別過頭去不看我,要讓我車子先走...?

台灣人養成看到車子不敢走的習慣,
我認為有個重要原因,看不見駕駛人!!!

要給我有信心輕鬆過馬路,
必須我看得見車內駕駛人,確定他也有看到我。

正常情況下,車輛駕駛人應該不會蓄意衝撞旁人,
問題是如果當下他剛好低頭看手機呢?
剛好肚子疼晃神呢? 還是後座小孩在哭鬧剛好回頭罵人呢?

畢竟他是鐵,我是肉。
行人不多一分小心保護自己是很愚蠢的。

參與這樓討論的各位,如果都像自己所說的這麼尊重行人權益,
麻煩等下就出去,把烏漆媽黑的前擋及前窗隔熱紙都撕掉!

fs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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