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沁 wrote:是啊!我摸著我... 呵呵,這就不用多講了員警每月都有開罰單數的要求拜託...要抓違規,在路上隨便都能抓,一天就可以抓好幾個月的量了隨便拍一張就交差,前這麼好賺喔! 員警需要改進當作是花錢買經驗吧,以後其經過有陸橋的路段,記得多留意~~~(陸橋上是否有人?路口是否有電眼?)祝你好運囉
Tsaochihchiang wrote:你註定要繳錢.你照片...(恕刪) 我不認同Tsaochihchiang大的說法,禁行機車字樣是在過路口之後才是,樓主尚未行駛到該路段,為什麼一定要受到那個路段的連坐台北那麼多條路,前一路段限速70,過個紅綠燈變限速50,照這位大大的說法,前一個路段騎超過50也該被罰超速囉?建議樓主去申訴吧,就算不成功,也吐吐心裡的怨氣,發洩一下吧
wessley wrote:看起來你真的中招了,在台北市騎機車真的不像鄉下一樣可以隨便騎。 呵呵交通法規全台都一樣啦輕機只能騎"外側二車道"版主的第一張照片很明顯右邊還有二車道就算第一張照片都沒有任何"禁行機車"標誌, 還是可以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