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ssenger wrote:整場影片那來的車禍啊...(恕刪) 抱歉~這是後方車輛提供的行車紀錄器影片大約在第4秒時前方路口所發生的車禍我是直行車~同向路口有台小發財要左轉正在待轉中對方是對向來車,明知視線有所阻礙,仍未注意也未暫停就直接左轉撞上我的側面我就是"應注意而未注意前方路況"產險公司認定肇責30%見鬼了~他突然從我左側衝出~這樣也算是前方路況喔?
CCL wrote:影片距離太遠囉......(恕刪) 感謝提醒...這影片不夠清楚因為我上傳有壓縮過~我這邊有原始的清晰檔案過路口前我有注意也有剎車(清晰的檔案可看到)都這樣有注意有剎車了~對方沒有因為視線被小發財擋住依然什麼都沒看沒停就衝出來~我被撞還有肇責........真是...........
Passenger wrote:還是看不懂........(恕刪) 我這個車禍保險員最初是去分隊調資料也是說我未保持安全距離,但是最後判定下來是支線車應讓主線車,我沒有肇責,這影片真的是太遠了看不清楚,所以要舉證也許比較不容易,但是行車紀錄器畫面一定要交給警方與鑑定單位就是了。
哀~~行車紀錄器影片附上去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都不看只說他們"很專業"~看路口的就可以了~我真的是滿肚子火!!!!話說我台北同事一樣狀況~他是直行車撞對向左轉彎車~0肇責我是被轉彎車撞~南北兩地的警察判斷真的差這麼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