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了這麼久,就是不要「超速」超車,還不懂嗎?(5/24「文末」新增高公局最新函覆結果)

讀完很多人的意見跟建議,nxwo的說明真的很完整。我是支持這樣的論述。
同時也要點名幾個網友,像是chrisintaipei、孤鴻海上來、sam0936的意見也是讓人印象深刻。

如果孤鴻可以把高速公路常見的禁止行為用圖解作一個整理,一定更多人能了解,這些開法是多麼沒有禮貌跟不安全。

速限是台灣的規定,超速包含低速跟高速,在不適當的地方用不適合的速度本來就很危險。你開快車,不管是開哪一個車道,就算是超車道一樣危險,該罰;你開慢車,大家為了要閃你,超越你就要變化車道,也是危險,開慢車又佔超車道,有沒有那麼自私的人?也該罰。這兩種人視"高速公路"為自家道路又沒有公眾觀念,應該罰重刑,就像是殺人一樣。

台灣高速公路我查英譯是freeway。當然加了速限好像不太free,也是為符合國情駕駛習慣的規定。
希望以後大家開車有默契,真能讓高速公路成為freeway真的自由開,又很安全的道路。

超車道我覺得是交通不壅塞的情況,只提供超車使用。真正使用的車道應該在中線跟外線。當車流量大的時候,
超車道必然要紓緩車流,此時超車也不易。

超車道的車速基本上就是超越中線前車車速,這時後車速快,但當車速已不能再超前車就必須回到中線。如果問那用超車道飆車呢?這種人基本上就是殺人犯,趕快處理掉危險駕駛最好,沒有甚麼好講吧。那如果超車車速超過速限呢?我覺得後車真的是要超車,是可以接受的,因為他超越前車後就回到中線。當然如果只是要飆車那就該死。

中線就應該是在最高速限的車,而且應該80%都跟上車流,也就是80%都要在最高速限,而且保持安全距離後,也要跟上,維持車距。這裡是高速公路,請跟上速度好嗎?

外線應該是不在最高速限的車,比如說大貨車、輕型小車、客車行駛速度較慢時,應該主動切到外線。

總歸一句,就算是安全駕駛,也要有自覺,這裡是高速公路,開快開慢都要有自覺。如果不超車你為什麼要開在超車道?如果不開最高速限,又跟不上前車,你為什麼要開中線?這裡是高速公路,不是賽車場,為什麼你要開這麼快?

明明很簡單的道理,台灣也不是第一條高速公路,為什麼要討論那麼久?
請關心更該關心的事,不要意氣用事啦,謝謝!


nxwo wrote:
第一、
先就大家最存...(恕刪)

nxwo wrote:
nxwo

nxwo wrote:
你確定你有看我寫的東...(恕刪)


其實我只有最後兩句話是跟你說的...
其他找不到代名詞 所以用你 不要誤會
你有繳稅...我也有繳稅...我要怎開關你什事...解決!!!

Kendoz wrote:
其實我只有最後兩句話...(恕刪)


但我舉的例子也不是市區道路上的車禍事件啊~

ragexyz wrote:
既然前車已用最高速限...(恕刪)


你有辦法證明你當時是最高速限?

光一條"非超車不得占用"就很有得玩了

如果從後面頂你的是牛馬蛙 搞不好還要倒貼



你說的當然很有道理 但這裡是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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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一讓...世界多美好..(自行配樂)警察廣播電台
做任何事都有原則,但有例外的時候,比如遇到不要命像死狗撞墓碑的(這些死狗還會說150是安全駕駛),不要和這種拼命三郎見識,就讓他去投胎吧...
真有急事,要是我我是會開路肩,被紅斑馬抓,遇到好警察說不定還幫你開道呢,想拉屎可能還讓你去警察大隊好好爽拉,真的看不出來需要內側車道的車都讓開,然後讓有膽子技術好的人超速超車的理由( 請注意是超速超車,如果行車低於110你真的不該佔內側道的)
有些網友一直說車速有快樂表,不準,不能以車速表做標準,那標準何在?以你的就最正確嗎?
不否認有龜車,相當令人討厭,但是這不能做為惡狠狠超速超車的理由
回應標題

不懂!!






人家要超速超車為什麼要反對?
憑什麼反對??
憑車上的時速表??
警察抓超速會用時速表當證據??



超速被抓他活該
死不讓道就是違反占用超車道~~

都輪不到 [依最高限速行駛於內車道之車輛] 來伸張你的路權~~

進入4WD的世界
真的假的,你只有讀標題嗎?
太訝異了。
tpman wrote:
回應標題

不懂!!...(恕刪)
tpman wrote:
人家要超速超車為什麼要反對?
憑什麼反對??
憑車上的時速表??
警察抓超速會用時速表當證據??

超速被抓他活該
死不讓道就是違反占用超車道~~

都輪不到 [依最高限速行駛於內車道之車輛] 來伸張你的路權~~


我在別的文章已經講過啦
恕我偷懶
我直接複製過來~


在開車的時候
有一個很重要的觀念
也就是信賴關係
也就是我們信賴、相信別人會遵守交通規則
意思也是說 我們在開車的時候
你要相信人性本善
別人不會違規,「正常」的駕駛人原則上都會遵守交通規則
如此所有的交通規則跟交通號誌才有意義
交通才會順暢

所以前車要相信後車會遵守法定速限超車
後車認為他未達最高速限
前車就讓開
至於後車違規超速與否
就是給警察去做認定

但這裡強調的是
駕駛人在行駛中是基於互信的
後車如果明明知道自己已經超速(重點!)
你已經打破這個互信基礎
而且連最基本的駕駛觀念都沒有了
根本沒有資格要求別人讓出車道讓你超車

lostmons wrote:
真的假的,你只有讀標...(恕刪)

人家沒心情看啦,反正就是..反對反對反對..
這樣了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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