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注意] 台北市復興北路上 (靠八德路) 的中間分隔島有警察執行勤務(照相)

真的不太能理解這與酸民有何干係
如果你這麼需要這類資訊
何不直接打去當地交通局詢問呢?
發表意見也要被你說成是酸民
這裡又不是一言堂

今天如果小偷公告偵防車的車牌號碼
應該也只有小偷會開心吧

米蓋爾 wrote:
發文者也是好意,何必當酸民? 應該說警察取締不一定會把某路段上的違規全部一起取締,譬如路邊併排停車,而造成機車被逼往禁行機車道.

我之前開車經過那邊都沒啥事,但某晚下班尖峰期騎車經過,就是遇到接老婆下班的整排違停車+只能併排下上客的公車,而騎到禁行機車道,被拍了一張捐國庫.我違規被拍沒話說,但不平的是路邊那整排違停,打個雙黃燈就理所當然停紅線停到爽又免錢,沒看到警察去取締或勸導.警察寄給我的違規照也巧妙避開路邊違停車輛.

如果當初我有獲得此類資訊,那真的是有幫助.車禍肇事如果有第三方車輛違規而造成,那第三方就有罩責要負擔;但是只因第三方車輛違規而違規,卻沒辦法讓第三方分擔罰鍰,也沒辦法申訴(警察沒拍到違停車輛).反之只能拿個訊息避險,有何不可?
fanrien wrote:
發這種文意義何在啊?

對於本來就不會違規的人來講,廢文一篇
對於愛違規的人來講,或許有點用

所以樓主是在提醒愛違規的不要被抓到囉
那我們要警察做啥,要交通規則做啥
你從根本就搞錯了警察抓違規的用意

...(恕刪)



剛才回家的時候
看到一個機車騎士闖紅燈(闖過去等下一個紅燈 兩個紅燈距離不到30公尺)
兩個警察就在他後面而已
馬上響警笛追上去
五秒內抓到
攔停靠邊
1800飛了(不知道會不會大發慈悲開他超越停止線900就好呢)
大快人心
真爽

這兩位警察一定要給
多的是裝作沒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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