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ymond0322 wrote:剛被一輛 排氣管沒隔...(恕刪) 這個車主哪來的過失啦!!?刑法第二七七條-傷害罪直接告下去正常出廠的機車有沒有防燙蓋 ? 有政府有沒有宣導防燙蓋的重要性 ? 有正常人都知道排氣管會燙到人吧明明可見其發生卻不負阻止之"義務"這算過失嗎 ?真的很討厭這種人,燙到小孩一定告到他脫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