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中山路]被撞了,卻找不到人...


專業好人 wrote:
以下幫朋友代PO:104...(恕刪)



如你的ID一般...專業好人...
你的處理程序不當,
你在事發當時不可以移動的,
追撞機車原本還停留原地等你回應的說,
但是你繼續移車的行為而導致追撞機車那方誤以為你無所謂...
結果就造成你難以處理這場車禍以及索賠...難以保障自己權利.

我想反問你...
車禍發生後就必須避免妨礙交通而立即將車輛向旁邊移動嗎?
應該是車禍發生後立即停止移動並將車禍現場進行拍照或是以粉筆噴漆或能標定之物先標示車禍車輛輪胎位置,
全數標定完成後才能將車輛往不影響車流的位置移動,
這些正常處理原則進行中或是等待交通警察中的交通妨礙是不會被開罰單的,
以台北市來說會先派轄區警員來進行車輛位置標示,
然後才是移動車輛等待交通警察做筆錄,
新北市則是派轄區警員來進行車輛位置標示,然後當事人去派出所做筆錄,
會開影響交通罰單的是那些不好好處理而在馬路上吵架打架的那些人...
嗯,如果是我的話,會直接停車,
很可惜開車的不是我
朋友想開到旁邊等待,的確是會讓人誤會,
謝謝你的指教與建議囉!
Shanpwu wrote:
如你的ID一般......(恕刪)
在我看來也的確覺得無言,
幹嘛繼續往前開?
當下或許就單純不想阻礙交通吧,
不過您說的"像是"肇事逃逸的論點我覺得頗奇怪,
誰是肇事方我想看影片應該很清楚…
我沒有胸部 wrote:
也許樓下會有人說我砲...(恕刪)

專業好人 wrote:
在我看來也的確覺得...(恕刪)


如果您的朋友就直接停下來了就不像是肇事逃逸了.
不過影片看起來是您的朋友要跑呀~~~

專業好人 wrote:
在我看來也的確覺得...(恕刪)


所以才給你連結的
兩邊都不能跑
現在機車駕駛精的跟甚麼一樣,就算你不開走他也會跑,
我上次被機車從右後方撞,整個保險桿跟右邊的板金都
往內移了,我正要下車,機車就從左邊加速跑了,還故意
鑽車子進不去的小巷子,害我之後花更多時間加倍檢舉機
車.
樓主的行車記錄很讚!

一般人最擔心的是,過幾天騎士出現,說他身體哪裡不舒服...
破壞現場了,不過這種狀況有錄到 下車拍個照

車體險應該就能理賠了吧
กิิิิิิิิิิิิิิิิิิิิ ก้้้้้้้้้้้้้้้้้้้้ ก็็็็็็็็็็็็็็็็็็็็
是不會苛薄啦,
因為我真的也搞不懂我朋友繼續往前開要幹嘛,明明可以好好處理的事變成要自認倒楣,
謝謝你的指教與建議囉!希望他下次會機警一點
我沒有胸部 wrote:
所以才給你連結的兩邊...(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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