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交通違規案例申訴分享


有點尷尬

要嘛,就明文規定,開放路肩時,下樓梯一律走路肩

路肩開放是「例外」情形
好像也沒有規定,開放路肩時,路肩車、主線車,誰先下樓梯?



路肩的原則,還是要下樓梯,如果不是,就不要用;如果主線沒那麼塞,也不要用

眼觀耳聽 wrote:
只要是標線,就代表車道區隔,這須要打方向燈?


有跨線就要打方向燈啊,
沒打的一律檢舉
出口前設置路肩真的有點怪,標線沒有跟著改非常不妥,只能說大家亂擠一通:

1. 在到達出口前,路肩通行終點就先到,是否要先併入主線,再一起下匝道? (如下圖橘線)
都已經塞車了,還要匯流,如果人人守規矩,不就又塞再一起,這樣還有紓解效果嗎?
(但我看塞車時大部分車都直接直行到出口的路肩,再想辦法擠回去,如下圖紅虛線)




2. 路肩開放通行處,常會標示,禁止利用路肩超車。
承上,在出口前就會匯流,那麼路肩車要是比主線快,不就等於是路肩超車?
路肩車輛要是比主線還慢,誰要冒險開路肩?

以上是我的疑惑,請各位先進指教,謝謝~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我就是 您口中的 蕭...(恕刪)


這也有的得意?點在那裡?
得意?

我其實很失落!

願意檢舉交通違規者,在105年時非常不普遍,

我一直透過很多方式鼓勵人人都要檢舉交通違規呀!

哈哈,又一隻我肚裡的蟲跑出來囉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樓主花時間捍衛自己的權益
換作是小弟我...
錢給你少煩我
 
因聽聞過不少行駛路肩的爭議,
實在沒心力事後再舉證這個舉證那個,
事後舉證的心力可能不亞於當下塞在那的煩燥
權衡乾脆以後不走路肩。
arong56 wrote:
拍泥噹,搞蕭郎,好端(恕刪)


樓主駕駛習慣很差, 安全駕駛的觀念不足,
沒有安全車距就變換車道, 壓著別人車頭硬切,
危害其他用路人, 很爛的駕駛行為,

要是我來檢舉, 會檢舉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開不開單是警察決定, 一旦開單, 基本上樓主是沒翻盤的機會.
chuenjia wrote:
樓主不是匯回主線,而是直行接到出口的減速車道,而拍攝車則是由主線切出到減速車道,拍攝車才是變換車道者,需要打方向燈。

樓主才說,要刮別人鬍子前先把自己刮乾凈,又一堆不刮鬍子的跑出來…

兩台車都是變換車道, 不懂別亂說.
里斯特 wrote:
兩台車都是變換車道,...(恕刪)
翻個四年前的文來證明你很厲害?對!四年後,法規更明確了,規定也更清楚,的確,兩個都是換車道,而且樓主要禮讓內側的…這樣你滿意嗎?四年前…唉!那時樓主的罰單還被撤銷了!現在有可能嗎?
arong56 wrote:
拍泥噹,搞蕭郎,好端...(恕刪)
我從路肩開放路段直走接交流道,被開未打方向燈,問題是我沒有左轉還右轉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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