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seph Ju wrote:cdyao;米白目說:如果這張照片占用一車道停車在雙北,,有90%以上的機率會開單。不是紅線停車情形。 請忽略我說的紅線部分,我檢舉過的違規停車,不管是併排、紅線、逆向只要只有單一車尾或車頭的照片,都會被文山二分局退件。
cinnamon coffee;不好意思,我進去了看不到投訴位置,只有署長信箱。windup616;的確是停車格,開文以說明了。車影造成有斜影,但他是白色車道線!這裡沒叉路、機車待轉曲哪來槽化線!你哪個眼睛看到斜線,用那個眼睛配合手使用我的圖畫出來!此縣市有斜的停車格,但此處是直的!警察並沒提出此處疑問歐!汽車違停造成有空位無法停入,格內車子無法出去。可惡的是附近50m內有停車場而違停。請問吳小胖 & 里斯特;本文這樣情況也算並排停車。(停車格機車對汽車)並排如何定義!是的,這種停法的人還會有下次的。米白目;照片好處是可以紀錄拍攝時間。影片變成要在影片中要有拍攝時間才能方便記錄,這樣會有變造問題產生。此縣市常常會有轎車人停在轉彎角上,且占一車道。或在轉彎前後,車停占一車道,無視他人車輛安全。且此縣市警察不管騎機車或開轎車的巡邏車經過全都無視轉彎違停。(實際上他們經過違規車輛後叫住他們,他們會說執勤其他公務不管他。像這種情形機車需要變換車道,危害機車族,也不管)吳小胖1229 wrote:放心吧,這種停法的人還會有下次的自然有別人會收他的記得下次有照到這種的,檢舉併排2400才夠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