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檢舉違規是否有瑕疵,看不懂我們偉大警員文章。(警員的作文有待加強。)


Joseph Ju wrote:
謝謝提醒,我已經發...(恕刪)

如果轉發警政署,說檢舉不被地方警察接受,會不會讓案子反而有機會成案?

反正不管是併排停車或是行駛中後視鏡沒開,都可以開單不是嗎?!
提外話,

汽車佔用車道是沒錯, 但, 那個真的是機車停車格嗎?

你所說的機車停車格, 地上畫的好像是斜線(或是拍攝角度的錯覺), 斜線大多是禁止停車的意思, 好像只有極少部份旳停車格才會畫斜線.
Joseph Ju wrote:
cdyao;
米白目說:如果這張照片占用一車道停車在雙北,,有90%以上的機率會開單。
不是紅線停車情形。


請忽略我說的紅線部分,我檢舉過的違規停車,不管是併排、紅線、逆向
只要只有單一車尾或車頭的照片,都會被文山二分局退件。

cdyao wrote:
請忽略我說的紅線部...(恕刪)

所以真的要看承辦人員的主觀意識...
內湖這邊的只要遇到並排又剛好在車後等紅燈,我就剪個30秒的影片...這樣也成案(我也沒有拍到車頭)
直接檢舉"併排停車", 就沒什麼爭議, 罰的也多

米白目 wrote:
所以真的要看承辦人...(恕刪)


內湖我拍車尾兩到三張都會開罰

cinnamon coffee;
不好意思,我進去了看不到投訴位置,只有署長信箱。

windup616;
的確是停車格,開文以說明了。車影造成有斜影,但他是白色車道線!
這裡沒叉路、機車待轉曲哪來槽化線!
你哪個眼睛看到斜線,用那個眼睛配合手使用我的圖畫出來!
此縣市有斜的停車格,但此處是直的!警察並沒提出此處疑問歐!
汽車違停造成有空位無法停入,格內車子無法出去。可惡的是附近50m內有停車場而違停。


請問吳小胖 & 里斯特;
本文這樣情況也算並排停車。(停車格機車對汽車)
並排如何定義!
是的,這種停法的人還會有下次的。

米白目;
照片好處是可以紀錄拍攝時間。
影片變成要在影片中要有拍攝時間才能方便記錄,這樣會有變造問題產生。

此縣市常常會有轎車人停在轉彎角上,且占一車道。
或在轉彎前後,車停占一車道,無視他人車輛安全。
且此縣市警察不管騎機車或開轎車的巡邏車經過全都無視轉彎違停。
(實際上他們經過違規車輛後叫住他們,他們會說執勤其他公務不管他。像這種情形機車需要變換車道,危害機車族,也不管)

吳小胖1229 wrote:
放心吧,這種停法的人還會有下次的
自然有別人會收他的
記得下次有照到這種的,檢舉併排2400才夠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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