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yu_911 wrote:如果機車停放時有占...(恕刪) 我的客戶轉彎時撞到違規停在轉角(有紅線)的車子,後來就是我方負責七成,修理對方的車,我們自己的車就自己修,對方不用賠,至於他說精神損失跟工作損失這部分應該不會成立,我的話可能會跟對方談條件1.車我幫你修好,其他都不要要求,寫和解書2.要精神撫慰金的話,我只負責七成(剩下三成當撫慰金)3.上法院(對方應該不會去,提民事訴訟對方還要先繳裁判費,不會寫狀紙還要請律師寫!判決下來的理賠金搞不好不夠律師費)
應該看誰慘吧....違停有車撞上死亡..違停車輛在01會被罵翻掉...應該也要賠償違停有車撞上但人一點事都沒有,違停車輛受損,在01上會說他違停不代表你能撞他,應該會要賠償違停車輛另外,我看有人說雙黃線過不去,不想違規可以報警,最好是停在路上就不算違規....這種情形,如果以正義鄉民不違規的論點..只有在不改裝的情形下,能用超能力讓車子飛起或隱形,瞬間移動也可以...不然,01上常常講,人家違規不代表你能違規,就算沒辦法,違規還是違規....駕照用雞腿換的....
yanyu_911 wrote:如果機車停放時有占用到車道或在白線處停車(而車身進入到車道),那麼機車是屬違規停車.而你撞上了它 基本上肇責比是你7:他3,機車有一定的肇事責任....(恕刪) 機車是被人違停, 沒有人哪有什麼肇責比?????肇責一定是人或動物,機車沒有"人"發動,就只是一個"財產", 如果沒有車牌車籍,我甚至可以向環保局檢舉當廢亲物處理.你撞車,那是毁損罪, 沒任何肇責比的問題.毁損是要賠財產損失,如果你保車險,一般是不理賠的.開罰單是開給那違停的"人",而不是車. 兩碼事滴!
jenfang1209 wrote:記得以前有一個新聞,一台機車撞到停紅線的汽車(停隔夜的),在巷子裡。結果騎士死亡,汽車車主有事。也因為這樣,之後都不敢停紅線。兩套標準?..(恕刪) 刑法跟民法本來就不一樣!對與錯的判斷必須把其他因素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