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0更新)這種貨車每天違停上下貨(道路又小),車牌故意不清,要如何處置?


k6497331 wrote:
這是在台中市忠明八...(恕刪)


這真的太扯了,雖然我不欣賞會檢舉人的人,但是這樣不檢舉真的說不過去啊!要這樣卸貨也挑個車少的時段在停!這真的太超過
果然大大提供的方法公路局請該車檢查後,車牌變的很清楚了...

但是每天這台貨車依然故我的"併排佔用行駛車道路"停車上下貨,

更扯的是今天還有另一台,以為是"身障人士"的專用車,但是逆向停車,

靠近一看很誇張的也是這間貨運公司在上下貨,一台違規,第二台更是逆向隨意停車

違停一停就是十分鐘左右


更扯的逆向停車上下貨





很好奇警察為什麼都完全不會關切?用路人完全不會介意?




strive wrote:
處理車牌污損問題非...(恕刪)
k6497331 wrote:
很好奇警察為什麼都完全不會關切?

警察平日勤務項目繁多
不會特別注意到(不排除懶得管)
官方說法是沒有接到檢舉或反映
如果同一個地方的違停都持續有人檢舉反映
警察巡邏時會稍微留意
曉得 wrote:
警察平日勤務項目繁多...(恕刪)

這是台中市最難檢舉違規停車的二分局轄區,要檢舉只能錄影三分鍾,這家賣冷藏設備與不鏽鋼餐飲設備的我也檢舉過很多次了,上下貨至少也派個人幫忙指揮。
最難檢舉的意思是什麼? 有明確的影片還不能檢舉嘛?

不過最主要是這間貨運公司的大貨車,佔用一個車道實在太離譜誇張,

而且完全也不派人指揮一下交通,

所以是說這間跟警察的關係很夠好?必須向上承報?

這真的很可惡,佔用一個車道上下貨,也不會安排人員指揮交通,

這應該是那間貨運公司的問題 , 檢舉真的都沒有處理 ,

就這樣讓這種無良的貨車違停, 等到哪天出車禍有人出事再來補救嘛?



交通志工 wrote:
這是台中市最難檢舉...(恕刪)
台中沒有市民專線嗎?

請承辦人員每天到該處督導開罰!

違規事由:該輛貨車蓄意佔用道路,且無申請路權及安排交管人員,屬重大交通違規案件

如屢勸不聽,可用公權力禁止該營業處所勒令停業並收回營業許可登記證。


樓主,此案件需長期抗戰,且需在場全程錄影等候執法人員、紀錄到場的態度,如果執法人員有縱容包庇也可一併將蒐證錄影舉發移送檢調偵辦。
k6497331 wrote:
最難檢舉的意思是什麼...(恕刪)


看不駕駛座有沒有人,如果沒有錄滿三分鐘,連臨時停車或併排臨時停車都不會開,我有拍兩分多鍾被打槍記錄,現在新的承辦人有比較放寬,繞兩圈滿3分鐘也能成案。

交通志工 wrote:
現在新的承辦人有比較放寬,繞兩圈滿3分鐘也能成案


是的,前幾個禮拜跟二分局承辦人聊過,最近他們分局內有重新討論舉發違規停車的標準了,以前很多被打槍的現在至少可以過55條了。
交通志工 wrote:
看不駕駛座有沒有人,如果沒有錄滿三分鐘,連臨時停車或併排臨時停車都不會開,我有拍兩分多鍾被打槍記錄,現在新的承辦人有比較放寬,繞兩圈滿3分鐘也能成案。...(恕刪)



錄滿3分鐘OK,請檢舉平台也提供足夠的附件檔案空間,免得到時候又回文說他不會使用Youtube或是甚麼資安管控不能上Youtube之類的鬼話.....



在禁止臨時停車的地方,如果有錄到「上下客、上下貨」,就是違反禁止臨停的規定了,根本不需要3分鐘。 錄到駕駛離座的過程,就是「停車」的行為了。


建議你翻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前面定義得很清楚甚麼叫做「停車」甚麼叫做「臨時停車」,檢舉的時候附上法規的名詞定義,叫承辦人依規定處理就好

如果承辦人打槍,你就搬法條去投訴他不依規定辦事情!




承辦人該不會是姓~林吧?

strive wrote:
是的,前幾個禮拜跟...(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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