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來找碴~~警察來找碴~~

您好 我也是熱愛大型重機的苗栗縣民
每天也開車通勤於此快速道路
看了您今天的際遇真是感到

記得在黃牌時代,快速道路兩旁是有紅色立牌寫著
::大型重機行駛快速道路禁止附載乘客::
但在開放紅牌後快速道路立牌已經改成
::大型重機行駛快速道路請全時開啟頭燈::

一般民眾每天都看的到,而執勤員警卻視而不見,
還進而造成您的困擾,希望您能圓滿解決
謝謝大家提供的意見,已將投訴內容寄至相關單位

警政署/署長信箱:網址
http://www.npa.gov.tw/NPAGip/wSite/sp?xdUrl=/wSite/mailbox/receiveMail.jsp&mailboxId=2&ctNode=12082&mp=1

警政署/一般投訴檢舉及服務信箱(mail box):[email protected]

行政院院長信箱:網址
http://www.ey.gov.tw/sp.asp?xdURL=mail/mail.asp&ctNode=1171&mp=1

壹"水果"投訴信箱:[email protected]

X青天投訴信箱:[email protected]

希望能有相關單位關心注意,畢竟這是納稅人應行使的權力~
我在想,一個人好,還是兩個人比較好,在現實的社會上還是四個小朋友看地球最好。
這些人都是如此,好像非得欄下人來開單不可,先開再說....
支持!鬧大一下.....
合歡山的星空
cm21m125a2 wrote:
謝謝大家提供的意見,...(恕刪)


支持樓主!
印象中,要申訴要銷單,好像都要您自行到承辦單位以及回到該警局找當初那位警員

不知樓主若是申訴有成
能不能要求所有承辦人員親自到您府上幫您做銷單的動作

要不然真的是擾民
如果只是想讓這張不專業的員警開的罰單註銷...
等15天後申訴..一定ok
如果還想出一口氣..
督察室的專線打下去...
那名開單員警..保證最少申誡一支....
申訴電話...請找google大神要....
cm21m125a2 wrote:
謝謝大家提供的意見,...(恕刪)


在加個正副總統電子信箱吧!公文一路寫下去,會很好玩的!!
重機相關法令一直改來改去
交通部官員就只會訂定一些鳥規定
我看乾脆全面開放比較乾脆

說實在的一般民眾對於整群重機呼嘯而過
第一直覺就認為是飆車
然後常常透過民意代表反應說警察都不管這些飆車族
警察真是兩難喔!!!
不做不錯 多做多錯

建議警察還是不要開罰單好
多在各路口裝設錄影器材
然後交由委外廠商以最科學的方式來製單
警察只負責處理車禍 畫畫圖 照照相
不要開單跟民眾爭的臉紅脖子粗
這樣才能減輕民怨
支持+1
向上級 上上級申訴!
甚至找媒體或民意代表
身為執法者 卻連法條都搞不清楚
何以執法?!

那其他用路者如遇到95年後更改部份 與手冊規定不同之處
是否也會遇到同樣的詭異情況
執法者自己不更新資訊 卻反而要守法的民眾自己去監理站申訴
真是情何以堪

影響安全或車流順暢該抓的不去抓
不影響安全的卻一直去找麻煩
張伊真 wrote:
您好 我也是熱...(恕刪)


【記得在黃牌時代,快速道路兩旁是有紅色立牌寫著】
【::大型重機行駛快速道路禁止附載乘客::】

您確定有這回事嗎?
「黃牌時代」大型重型機車是不能上快速道路的,
怎麼會有如您所說的「紅色立牌」?
= 台灣哈雷大衛森車主俱樂部 會員編號 007 = 騎士就是騎 = 活到老 ~ 騎到老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