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tec8888 wrote:因為停紅燈時,腳一鬆...(恕刪) 可以發一封存證信函限期請對方保險員確實核算你應付的賠償金若期限過後將把事件來龍去脈,文件照片,往來信件通話記錄等po上爆料再投訴金管會及選區內具財金背景的立委或議員要好好討論瞭解保險公司及所屬業務員,浮屍原廠,對方車主等是否涉及偽造文書,詐欺,及相關保險法我想要不了多久對方就會打來說公司決定自己狗午塞了(口頭無法證明任何事要請對方保險公司出公文並蓋公司章放棄相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