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aokj wrote:
陳雯龍表示,警方發現民眾的質疑後,今天下午2點就派員檢視測速裝備,確認是系統攝影機對時韌體有異常,也就是軟體有瑕疵,才會造成時間錯誤,以連帶讓員警錯誤舉發。(恕刪)
於法無據的『區間測速』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541248
得到的答案是『我們的機器都是有經過合格認證的』,但『因為經費問題,因此機器是採用抽驗的方式認證』。公路總局說車友車上的行車紀錄器沒有經過認證所以時間不予採信,那公路總局的設備有沒有檢驗合格,怎麼沒有人公佈?
https://www.bo6s.com.tw/news_detail.php?NewsID=18895
啊就 檢驗 上, 只許州官放火 (免驗就可以拿來公然藉勢或藉端勒徵強募民財), 不準百姓點燈 (小民的沒驗都不足採信)...
對於 公器檢驗 的態度, 這麼 隨隨便便...
出槌是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