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法治觀念實在很差...人人都可以當懲罰者車主違規歸違規,後照鏡被損毀又是另一回事人家違規你就可以破壞人家的車,那要不要你去做一次破壞違規的車,然後去警察局請警察先生褒獎你優良市民啊?人家亂停你可以檢舉,叫拖車,擅自破壞就是要賠償!
真是感謝各位熱烈回覆,事主是鄰居,我們只是提供監視器畫面,停車若有違規部分,理當處罰,這個我沒意見,單純只是想討論''被人惡意扳歪後照鏡,監視器若無法拍到清楚的車牌,警方是否能受理?''各位版友的建議我會告知鄰居,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