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事今年國道發生連環車禍,5台車撞在一起,最前面那台開到一半突然減速,其它後面4台因車沒保持安全距離跟太近,所以5台撞在一起。我同事是第5台最後面那一台,有花錢去鑑定委員會,但法院判後面4台車沒保持安全距離,肇責全都在後面4台,最前那台不用賠 ,傻眼了= =
現在很多那種路邊直接切入車道才不看後方的,影片中那個要切入的人完全才沒注意後方有沒車就切入,不禮讓直行車,並且畫面中他去撞直行車的左側中間,從撞擊點角度來看,直行車的車頭靠的較前面,是他先撞到直行車尾巴。我今年就是經過1個路邊穿雨衣後的婦人身邊,牠就是沒看就直接切入 害我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