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鍋 wrote:
好像沒這規定,因為我...(恕刪)


你那個跨越車道繞來繞去又另當別論了
我也蠻想知道影片中這樣現在有沒有違規
之前說快速道路閘道塞車時可以平面不行
現在又可以了
carlo2013 wrote:
你那個跨越車道繞來繞...(恕刪)

哪有繞來繞去?就是紅燈時沿著兩個車道的中間直直騎過去,但因為極貼近車道線,很難全程都在車道線同一側沒發生跨越。跟大部份機車騎士紅燈時往前鑽的動作一樣,這樣解釋不知道有沒有完整?
當然,後來知道這樣也可以被檢舉而且還可以成案,我就儘量不這麼做了。
carlo2013
跨線不就繞來繞去,一下左邊一下右邊,你是方唐鏡嗎?難道你跨線跨來跨去每次都打方向燈嗎?我沒跨過線,都是能擠到哪就哪停,也沒被檢舉過啊
壓力鍋
您這樣說我也沒話講,確實因為車道上的汽車不可能有默契地全部靠左或靠右停等,所以遇到前方空間較小時會這樣繞一下。不過騎這麼久也是第一次且唯一一次被檢舉。
鑽車縫時不得違反第102條第1項第12款「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紅燈應依車道連貫暫停,不得逕行插入車道間,致交通擁塞,妨礙其他車輛通行 」。
也就是鑽到前面時不得同車道併排等紅燈,不能插入車流中,當然不能越線或駛入機車停等區或駛出邊線
壓力鍋
oyc4388 可是都說"不得逕行插入車道間",那不就是不能鑽了?是說現行法條沒有針對機車於車道間行進專門且明確的規定可以或不可以,只有一些片斷的條文。變成不想辦你就沒事,想辦你就可以找到這些片斷來辦你。
oyc4388
法官很有智慧,你可以鑽,但不管怎麼鑽都違規,除非第一輛車離停止線有一段距離,白牌沒問題,前面有停等區可以進去(這是理想不是實際路況)
交通法規明文汽機車行駛同一車道必須保持前後車安全距離
而停車、塞車不屬於行駛狀態所以不違反上述法規
只能說車輛停止時同一車道併排無法可罰
屬於台灣現況的灰色地帶
模糊地帶不代表合法
因為一旦綠燈起步就變成沒有保持安全距離違規並排行駛
如果有事故責任很難釐清
鑽車縫的現況是立法單位的不作為
路上道德標準比較高的機車騎士會乖乖排在車流裡避免擦撞
畢竟爭道的就是那少數人
只是重機騎士違規率永遠比較高
oyc4388
不見得無法可罰,罰單上有時會出現概略以XX條....,可能是我們不知道適用法條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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