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o016435 wrote:交通部都忘記了交通的...(恕刪) 80/20這很好!要把取締開罰單等重点放在熱区,而且是明顯容易造交通安全危害的地方,在這種熱区違規,罰單一次開好几張也值得! 因为這明顯容易造交通安全危害!! 該用上80趴的力氣。 至於檢舉魔人到處跟拍抓耙子,說真的,違規沒有錯,也沒說都不罰,用上20趴的力就夠了,不應該叫警察整天應付這些魔人的檢舉!有些空再看看就好!
台灣交通要好,很簡單啊宣布獨立、打一仗、死到剩600萬人,交通就好了 ----------說點正經的~總量管控要做:私人用車:一戶未達3人,不得購車;3~5人可購1部;每滿5人得再加1部。公司及營業用車:不得超過上述總數10%。貨運用車:以全年進出口總噸數乘一定係數計算。客運用車:以大眾運輸(市區及高速公路客運)一定係數計算。確實的搞下去,台灣交通就會好了
執政的不管藍綠賺得麥克麥克(不要跟我要具體事證),台灣為了選票討好民眾搞民粹,交通亂糟糟,營業大客車、大貨車事故連連天天撞,過個馬路也要宣導車讓人,行人才能平安過馬路,真是OOXX,前一個佳龍還要行人退三步讓車先行,難道這些官都是選來亂的。
交通部長自己去騎車開車就會知道痛點?就會想出什麼好政策?大家每天吃三餐,有個個變成大廚嗎?台灣人自己愛違規要交通部長想一堆法規來剛剛好限制台灣人不違規?一下說要80/20熱區卯起來開單但是又要限制檢舉限1天1件?外行人在旁邊喊喊講風涼話很容易啊真的要你上去制定法律你就知道有多困難尤其台灣人還根本不把交通規則當回事
Lexus001 wrote:消滅龜車只要定義高速公路最低速限為100,沒達到的一率沒收車輛並銷毀。這樣不僅消滅龜車還創造台灣GDP. 最低速限設定為100,要是有車直接插在你車頭前5M處,要鑽縫超車結果左右兩邊都被卡住,那你要堅決維持速度100以上,還是吃一張不保持安全距離的罰單?要是前面突然急煞,你後面追撞上去,算後車全責也不意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