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違停害命!台南買菜嬤遭「兩大車夾殺」爆頭亡 老伴撫屍痛哭

因閃違停車而被後車撞死的已發生不少案例,因此違停仍須列為可檢舉項目,若是停在道路旁要盡快處理。
未來只會越來越多類似案例
holyduck
一直都很多,開放檢舉只是減少選票而已
選633無違規無車禍
今天我遇到一模一樣的場景

騎車前方施工 必須切到隔壁車道

旁邊也是公車 與我並排

但是我選擇剎車 讓公車先過 再換車道

所以我活著


說沒有違停就不會死的 那也只能說這次不會死

觀念不對 總有一天等到你
恰恰.
後照鏡神器只是裝飾,覺得打了方向燈或是我在前面我先切我就無敵[真心不騙]
On9ccc
不能違停 當然也不能施工。會害死人的事物 一律禁止
警方聯繫到車主,通知21歲肇事王姓駕駛到警局說明案情,駕駛自述當下並沒感覺撞到人,所以離開。不過,因肇事車輛沒有停在現場,王姓司機已涉及過失致死與肇事逃逸罪,警方偵訊後將全案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21歲就要負擔數百萬賠償和牢獄之災.....
聽說總統故鄉交通 光電...因為很多政策傷的很重!...除了政策法規外(多數檢舉無效),老人安全知識要宣傳升級,遠離大車,不鑽車縫,不急不徐多禮讓.
看吧,都血流成河還在那邊吵不能檢舉,檢舉魔人們你們還要害死多少人才甘願啊
這條路不違停3C電子業及一大票商場無法下貨...台南市街道得了吧

違停只是牽拖而已就算沒違停還是很多無視曳引車喜歡與曳引車玩卿卿我我你儂我儂
以前讀私立科大進修,學生多生意好時,講師常常當眾威脅全班同學,要當人會屍骨無存
新開的系所風光沒幾年,就遇上少子化,系主任不滿學校招生政策帶一批老師離職了,
系所再過幾年也廢了,什麼都沒留下,有晚些年離職的系上老師在高速公路上出車禍,
屍體被夾爛,什麼都沒剩下,雖與當眾威脅全班同學的老師不是同一人,
但屍骨無存話太不吉利,多多少少會有影響,所以話不要亂說
Fa1con
這位應該是中文系的同學
Shuuta
......,哪個好心人幫忙翻譯一下?~[沒有不敬的意思][沒有不敬的意思][沒有不敬的意思]
jim567 wrote:
違停影響上百經過機慢車動線產生危險
腳痛布:微罪不舉


違停不能檢舉,結果路上一堆較小的道路都畫雙黃線,只有一有違停後方車子一點要跨雙黃線才可以過。

路上陷阱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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