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先進國家 多數都禁Uber 或把Uber視為違法或是把Uber列管...
德國:規範Uber必須取得營業牌照 否則違法
結果->Uber仍我行我素 最後被勒令停業 退出德國市場
法國:認定Uber為違法計程車 並逮捕了Uber法國執行長與總經理
結果->目前Uber只能違法經營 時常無預警暫停服務
匈牙利:法院裁定必須取得計程車司機牌照才能使用Uber
結果->Uber退出匈牙利
英國:倫敦法院裁定Uber司機為Uber旗下員工 分類為合約工人 應享有受相關法律保障各項基本權利
結果->Uber繼續忽視
西班牙:Uber要有營業執照否則違法
結果->Uber退出市場
義大利:Uber要有營業執照否則違法
結果->Uber退出市場
日本:本來就允許個體戶經營 但要合法取得執照
結果->Uber被國土交通省認定違法停止服務 因為Uber沒有營業執照
中國(非先進國家):專法合法
結果->認定成網路計程車列管
美國:各州不一
加州:uber必須取得交通運輸網路公司許可 並提供司機與車輛保險
司機也須取得營業執照
車輛需要平台辨識標誌
並且Uber與司機為約聘關係
結果->Uber妥協
以上國家 只有中國專法合法 其餘都有強制要求管制或視為違法
甚至Uber一看到被約束後 馬上就宣布退出該國服務...
我們來反觀台灣
1.Uber宣稱自己是資訊業 只登記為資訊公司
2.以資訊業為理由 司機、車輛與乘客的保險通通不提供
3.堅持自己是境外電商 所以要列管是設境外電商法案
4.堅持不列入運輸業管理
5.堅持忽視駕駛執照之規定
6.連補帶罰的1.3億稅金 到現在還不繳
現在Uber就是在欺負台灣
2500萬 真的只是剛剛好
我同意酒駕罰則太輕
但不能說Uber罰太多 目前這家公司就是違法公司
除非按照規定來
Uber啥時把1.3億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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