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mona1500 wrote:
這是別人的回文 論壇裡有,記得法院有做過判決,是強制罪
律師是說只貼公告揚言鎖車不犯罪。
貼紙不犯法,鎖車會被判刑!這才是真實!
其他沒有特殊勢力的管委會別亂學,真的會被判刑的!
66樓就貼了一堆判例,亂鎖車真的會被判刑!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6239177&p=7#79833085
市長信箱的回應就很清楚了 , 在哪裡公開道路被鎖車要打110 , 不是違法犯罪幹嘛打110 ?

這則新聞是怎樣 ? 管委會這種作為沒問題 ?
違法的恐嚇公告 + 真的鎖車的照片 ? 這是怎樣 ?
什麼叫警告住戶不要亂停?任何住戶或路人都能停才對!那不是私人停車位!
市長信箱回應得很清楚 , 那些停車位是供"不特定人"使用 , 不是讓管委會挪為私用停車位 !
記者妳篇新聞想表達什麼 ? 公務員是錯的 , 記者是對的?






違法恐嚇布條+真實鎖車 , 這張照片已經構成恐嚇公眾罪了!
劉韋廷律師 , 記者讓你看得是這張照片嗎 ? 所以你才說那種話 ? 律師有看到這張照片嗎 ?


對了,除了省道縣道外,台灣大多的巷道幾乎都是私人共有持分地,依法為公眾使用道路。
但是我家也有土地是既成巷道,雖然整條巷子都是公寓住戶的共有持分地,但一樣是開放空間,不能讓社區自用,而是公用。全台灣的公寓大廈和鄉村社區應該都一樣,小巷道的地權幾乎都是私人共有的,但私人不能自用,而是公共使用。
這是公私權利的歷史糾紛,是非對錯我也難以評論。
只是,除非封閉社區,全台灣的巷道都是公開使用的,樓主說的那個巷道,雖然是私人共有的,但管委不能真的鎖車!不然就去看66樓貼的法院判例。
至於工業區住宅和不合法......就看政府想不想抓而已 . 工業區可以蓋住宅 , 但不能住人 .... 這是什麼怪現象....
行政立法機關在搞什麼? 自我矛盾 .
既然不成文法讓工業區住宅可以違法住人 , 那管委會也該遵循習慣法 , 公開使用的巷道應公眾使用 , 至少全台灣都是這樣 .
地是妳的 , 但路不是妳的 ! 全台灣的社區都是這樣 ! (除了極少數高級封閉型社區例外)
黃子鳳,你之前誹謗我的不實假新聞,害我被相信假新聞的人打到腦震盪頭痛一個月!雖然他被判刑,但我仍無法原諒妳!
記者應該是陳述事實!而非斷章取義做假新聞!偏袒罪犯欺壓良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