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today40 wrote:註明:轉帖車禍地點:...(恕刪) 機車走快車道根本不危險,危險的是白目用路人如果說機車太慢不應該走快車道,那有種就不要開機車超速罰單,反正機車不可能可以超速不是嗎?貨車該死
aldrichlin64 wrote:影片1:00 的地方,內側路面上寫著 “禁行機車”...(恕刪) 過了天橋之後,地上就沒有“禁行機車”因為外側車道是給右轉通往新烏路的人走的要通往北宜公路的人,必須走內側車道而且內側車道有機車停等格你如果沒空去現場看,可以上GOOGLE MAP看街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