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車多擁擠,機車要守規矩,不要騎到禁行機車道~

從路邊撿來的 wrote:
按照罰錢的規定
機車還不再禁行機車道喔(好像要超過第二個字)...(恕刪)


這是指 "警方逕行告發的舉證照片中" 要出現有禁行機車字樣, 且機車需要超過第幾個字, 以避免開罰的爭議,
但只要是有禁行機車字樣的車道, 機車騎進來就是違規的....
unclefly wrote:
我的認知是,只要那個...(恕刪)


警察取締時,要連同那四個字拍入,才算正確的罰單。

如果那四個字沒有拍入,申訴成功的機率很大。
unclefly wrote:
如果按照這個邏輯,
高速公路有速限標誌出現的地方才要遵守速限,
沒有速限標誌的地方就是無速限囉?...(恕刪)

你覺得呢?照相機前後駕駛人有遵守速限嗎?超速一公里也叫超速!

速限標誌之後,速限就是按照上面的數字,超速後被拍照汽機車都一樣會被罰!

至於禁行機車拍照取締必須要有禁行機車字樣入鏡!

禁行機車字樣會往內縮一些才劃上,就是給機車一點合法的緩衝地帶!

禁行機車是規則定的,法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又將機車定為汽車,實在是跟母法衝突阿!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我之前在台北長春路被計程車撞到,計程車就說我不能行駛右側快車道,警察理都不理他!

警察問我要不要報案,我說要!

誰說機車不能行駛快車道,一點交通常識都沒有!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unclefly wrote:
我看還是得說一下事發始末:

那個路段,往霧峰方向有三個車道,
內側兩個車道都是禁行機車,
原本紅燈時我停在中間車道第一輛,
然後機車不知道從哪裡鑽來停在我的左側,
變成綠燈時,我就起步然後加速,
剛換入二檔時快通過路口後,前面已經塞車,
我就鬆油門減速,這時候就看見機車在我左方要硬擠過來,
我就補上煞車稍微讓車子右偏並按了一聲的喇叭,
但是已經沒有空間讓機車切進來,
機車卻還是硬擠,然後我就看著他像慢動作表演一樣,
把機車放倒然後躺下去~~

我一路守規矩,該路段速限60,但是上班時間很難超過40~
那台機車停紅燈時就已經在兩個禁行機車的車道的中間,
變綠燈後又不衡量自己車子的性能,想要硬超我前面,
如果他提早起步先衝到我前面也就算了,
起步就輸我了,後面還要要超,
從他的對話就知道這種人就是擺明了別人都要讓他,
擺明了別人都應該讓得過他~

還有很多對話我沒PO出來,我再補兩句好了:
4. 我知道我騎這邊不對,但是你也有看到我,你也不應該撞我。
--->我哪有撞他我要是故意要撞他我車子就是直的車頭不會偏右邊~~
5. 警察來的空檔我問他:阿你都說你知道這樣不對了,你現在希望我怎麼做?我有先提議各自負擔算了,因為這個重要的日子我實在不想把時間耗在這種事情上,尤其損傷又這麼輕微~粗蠟推一推就復原了~
沒想到他竟然說:我們現在多說無益,一切等警察處理~~
這時候我就知道他應該還抱著一絲希望認為我有可能賠他錢~~

總之,快慢不是重點,小心守規矩還有正確的臨場反應才重要~~
我當然也可以大動作閃避他,但是我承認我沒有很認真閃,
因為那裡交通量極大,我閃的動作太大搞不好閃過他了卻害我A到別人豈不更倒楣?

順道一提:
在這邊也常見網友為了閃什麼結果自己失控或是撞倒別人,
我一直以為,不要亂閃才重要~

我說...

這只是轉彎車/變換車道車與直行車的關係而已,直行車先行,變換車道/轉彎車要讓先行權較大的那一方

對方全賠,外加一張行駛禁行機車道罰單

並不是因為行駛禁行機車道要賠償樓主,而是因為任意變換車道這項過失導致事故發生
----------
關於快慢車道與禁行機車道的解讀

其實你不了解,去深入研究一下吧,你會發現很好笑的事情
這個車禍跟有沒有禁行機車沒有關係。
純粹是騎機車的頭殼有洞而已。
這種傢伙就算開車大概也很容易發生這種事。
不過這種車禍也印證了車種分流的規劃問題。
unclefly wrote:
我的認知是,只要那個車道有寫禁行機車,就是整段路都禁行機車,...(恕刪)



在交岔路口遠端30公尺內,不得取締。

Ducati_S2R wrote:
在交岔路口遠端30公...(恕刪)


機車變換車道不當是事實,也是肇事的原因!
但是機車如果不要跑到他不應該走的車道上,
不就不會以這種憾事了嗎?
unclefly wrote:
機車變換車道不當是事...(恕刪)

是!

但還有一條未保持安全距離!

開車騎車本應該隨時注意自己與他人的安全!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unclefly wrote:
總之,快慢不是重點,小心守規矩還有正確的臨場反應才重要~~
我當然也可以大動作閃避他,但是我承認我沒有很認真閃,
因為那裡交通量極大,我閃的動作太大搞不好閃過他了卻害我A到別人豈不更倒楣?...(恕刪)

真是為樓主捏一把冷汗.......

這種機車路上的確很多,只顧騎自己的,真的很機車.....
但是我會煞車讓他....因為亂閃真的更危險.....

樓主今天剛好撞到的人沒受傷......
如果今天撞到是一個阿嬤或是載小朋友的機車.....有人受傷.....
我看樓主會一直跑法院........

而這件事樓主絕對有肇事責任........
因為.....樓主有按喇叭.....
這代表......樓主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大絕招會讓機車騎士無敵.......

另外,禁行機車,不代表汽車無敵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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