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經過楠梓南下鼎金前,又被逼車。無用速限請交通單位回答。

在有四線道的地方,沒跟上車流會有什麼危險??

別擋到別人超速就好,何必自己也要超速...

不過這就是目前整個台灣的素質...


以下照片這種狀況,你會超速和跟上車流嗎??

小乖乖肥腸 wrote:
以下照片這種狀況,你會超速和跟上車流嗎??

這個時候的車流不會超速吧?
反而當此時大家都開80的時候,你開60或120才是找撞
所以就是看情形囉!!有危險的狀況快慢都有可能...

那車流超速就一定要跟著超速是吧!!

沒跟上車流會找撞??那是被撞的錯嗎??


SWAMO wrote:
這個時候的車流不會超速吧?
反而當此時大家都開80的時候,你開60或120才是找撞
SWAMO wrote:
這個時候的車流不會...(恕刪)

不超車時,內側車道只限"最高速限"行駛,最高速限為高速公路用路的最大車速,這個才有跟上車流的問題。
中線車道開80到110,外線60以上,車速範圍較大,
而這都是合法用路,沒有跟上車流的問題。
看到小賢子 wrote:
不超車時,內側車道...(恕刪)


外線車道60,似乎適合此工區要守規定的人開。
但實際上,我觀察過所有的國道都一樣,就是外線經常會是最高速的車在開。
其實我也注意到我自己在今年初,快要過年,國道都很塞的那陣子,如果自己很趕時間,通常開不到內線,因為內線都被龜速車佔據,而趕時間的都在最外線。
中線比較沒有疑慮,要守工區速限規定,開七十出頭的車,在中線跟他車的速度差算是最小的。
不過即使小,但還是會被嫌慢,偶爾吃點急促喇叭跟遠光燈是免不了的。

此議題,回覆的人,遵守與不遵守,兩種意見都有。
兩種意見其實都很有道理,也都必須予以尊重。因為規定就在那裡擺著,所以守規定的人是對的。而因為政府擺明就是不執法,所以不遵守的人也可以說是揣摩上意,知道政府這規定只是擺飾,而不是真的。
最不值得尊重的就是政府相關單位。

前面有人說自己選的政府自己承擔∼但這問題,兩黨上來都一樣沒改變過啊!這已經跟誰當選無關了吧?
上面不管怎麼政黨輪替,交通的及執法的,除了最高的幾個,主事的都是那些人,沒變沒換人。

這問題上綱上線的話,不只是交通問題而已,也不只是相關單位推卸責任的問題而已,也不只官員顢頇的問題而已。
這已經是養成國人不尊重規定的習慣的問題了!滿失敗的生活教育。
從小處養成國人不尊重規定,到大處會有人因而不尊重法律。
yu0556 wrote:
外線車道60,似乎...(恕刪)

該路段在上下班時間,車潮若是有70,倒也還好。
但平常的時間,若是照工區速限70來開,
恐怕連非上下班時間也會大塞車了。

主管機關只好閉隻眼順應用路人了!

看到小賢子 wrote:
該路段在上下班時間,車潮若是有70,倒也還好。
但平常的時間,若是照工區速限70來開,
恐怕連非上下班時間也會大塞車了。

主管機關只好閉隻眼順應用路人了!.…(恕刪)


確實沒錯,且不只是此處,所有的工區,只要大家都守規定,每一個都會塞爆。
訂定規則的單位,本來就該考慮此點,認為連續幾年都每天塞爆很不妥的話,就不該訂定。
執行取締的單位,不該管那麼多,訂規則的訂下來了,對於幾乎全體漠視規則,不可以視而不見,應執行取締。

認為超速有理的用路人,該要求取消不合理速限,好讓自己不必每次違規。
認為守速限有理的用路人,該要求警察執法,好讓自己不必承擔較大的事故風險。
我是認為兩種看法都有理的人,要求政府二選一,看是要取消不合理速限,或是執行到底去取締,別推守法公民當速度限制器。我是生命,不是幫忙限制速度的器具。

訂定規則的機關,及執行取締的機關,通通視而不見,讓人心寒。
難怪社會上會出現類似鄭捷或是台中北區檢舉狂人這類的反社會的人。
因為社會運行在「假規則」「隱規則」之下啊!

小乖乖肥腸 wrote:
以下照片這種狀況,你會超速和跟上車流嗎??


看情況,但如果要放慢速度請把內線空出來,謝謝!

小乖乖肥腸 wrote:
沒跟上車流會找撞??那是被撞的錯嗎??


你沒錯,但被撞可能連命都沒了,你覺得呢?

前面有位網友說得很好,
為何要把自己置身於危險之中,
高速公路開慢不一定安全,開快超速也一定不安全,
所以應該不要把自己自於危險之中真的很重要!
不是早就說了以不影響別人為前提,四線道一台車是能佔到幾線?
開慢就一定會被撞會沒命?危險狀況是開慢造成的嗎?
而且我的意思是遵守速限,難道這樣就代表是慢車?

5007382 wrote:
看情況,但如果要放慢速度請把內線空出來,謝謝!
你沒錯,但被撞可能連命都沒了,你覺得呢?
前面有位網友說得很好,
為何要把自己置身於危險之中,
高速公路開慢不一定安全,開快超速也一定不安全,
所以應該不要把自己自於危險之中真的很重要!

小乖乖肥腸 wrote:
不是早就說了以不影...(恕刪)


剛剛又被照遠燈了!
我開外二,不是內線,守規矩地時速76∼78之間。
它那種的燈,還不是舊式的,是新式的超刺眼,遠燈打來,透過後視鏡反射到我的眼,根本看不清道路。
所以被照遠燈,不但不能加速,反而要更減速,路都看不清了當然要減速!
所以鬆開油門,大概降到70,它自己換車道超越了。他超越後馬上切回到我前面,我馬上也是遠燈報復,但因為速度差太多,只報復個幾秒,他遠離,我的燈切回近燈。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