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aokj wrote:
怎麼跟以前的規矩不太(恕刪)

全改箭頭指示,全台車禍應該會有感減少
seatree wrote:
有設箭頭燈號就是亮了(恕刪)


我圖片裡面的就是有左轉燈又有圓形綠燈的紅綠燈

的確讓很多人以為要等左轉燈亮才能走

不過其實還沒亮就可以左轉了

滿奇怪的燈號
NEXT_1 wrote:
我圖片裡面的就是有左轉燈又有圓形綠燈的紅綠燈

的確讓很多人以為要等左轉燈亮才能走

不過其實還沒亮就可以左轉了

滿奇怪的燈號

這樣的設計在於車流量低時可以直接左轉節省時間
車流量高時又可以有左轉燈可以確保左轉車輛通過
leoliou wrote:
這樣的設計在於車流量(恕刪)


是沒有錯

他如果左轉燈跟圓燈一起亮會更好

等到原本只能左轉的時向再剩下左轉燈就好

不然每次都被在綠燈的時候等左轉燈的車擋住QQ
NEXT_1 wrote:
他如果左轉燈跟圓燈一起亮會更好

這樣對面直行車怎麼走???
路權衝突了
圓燈亮直行車路權最大
左轉燈亮左轉車路權最大
要有邏輯概念啊
理論上你要同時亮左轉燈跟圓燈的唯一前提就是對向是紅燈
問題是法規還是不允許

NEXT_1 wrote:
不然每次都被在綠燈的時候等左轉燈的車擋住QQ

人家在左轉專用道上,會檔到是誰的問題???
怎麼變複雜了
bradia wrote:
好吧,下次就這麼走。既有綠圓燈,又有左轉燈,很容易搞混不知
通常有左轉專用道的,都會設專用燈號,誰知道那綠圓燈就可以轉,太瞎...


有時候視線不好等左轉燈就是了,不然來台路口高速不減速甚至超速的,變成你未禮讓直行車
這有問題, 如果圓綠燈跟左轉箭頭燈同亮,
我方車輛在左轉時跟對向直行車發生碰撞事故,
而且是頭碰頭, 我方車輛是右側車頭, 對向車輛是左側車頭,
兩造都是綠燈, 這樣肇責應該怎麼算?
Professionally, effectively, rapidly, absolutely and definitely.
圓形綠燈亮原古時代本來就都可以走(有禁止左轉或右轉的路口例外),現在用來當討論炒新聞有夠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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