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製作筆錄時,口述與講法很重要,但已作完就跳過。第二先去醫院看診或驗傷,往後在開醫生證明。第三 要等初判表出來,在依初判表內容,做調解與訴訟攻防用。以上依我個人協助他人經驗,提供最初步參考,其他還有很多細節,你要好好處理或作功課,在來找個有我這樣經驗訟棍,幫你指導或出面處理。對了,依我經驗你占少部份過失,或者沒過失,但有些警察很機車,會給你寫沒禮讓或應未注意前方等,都會變成有過失的成份在。
不知道事發多久了但是建議趕快簽和解但是也不要給人太急迫的感覺可以詢問做筆錄的警察局有制式格式下載己方有做看診動作就還好可以跟對方說看看為了雙方都可以安心,可以的話簽個和解至於肇責應該是對方主責,但是馬路上相撞很少可能對方全責只要有受傷就是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