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禍後來01讓大家酸一下有必要嗎?

在台灣塞車有多少人騎路肩 多得是
全台是都
包括雙北也是
沒有一天上下班塞車沒看到的

不過只是挫傷 自己也離開
沒到非常嚴重
我是自己會算了
命在 皮肉傷 人沒事就好

從影片看 你是為了閃腳踏車 但你重心左右晃動
汽車就很容易撞到
我相信它一定也沒感覺到
我是汽車駕駛人 也可能完全不知道有被撞到
說不定啦!
輕微 又是鐵包人 不會100%感覺到有輕微碰到 難免
ek500
沒報案,休旅車上萬一有人因此擦撞事件死傷,我就要去關了。事後再報案已經不太好了,最好是當場就要報案。肇事逃逸,是非告訴乃論,很重。
ek500
真心建議,不能有沒事就好的處理方式。一定要報案。
演練
ek500
這樣想,被酸就很快樂了。
ek500 wrote:
我其實還有想過以後會儘量跟在汽車後頭,
不過這樣好像蠻容易被追撞 ....

怎麼在臺灣騎機車這麼難呀 ......


還好啦
白牌機車速度較慢
基本上台灣對於白牌機車的容忍度比較大
車道.路肩.是比較可以交互使用 (切勿利用路肩故意超車)
其他在安全第一的前提下
多注意周遭車輛的動向
加上自己對危機的第六感與平常觀察交通的經驗
騎白牌算是很好應付的啦
我以前也曾這樣被轎車擦撞到
後來就再也不敢這樣騎車了
如果你遠遠就看到已經紅燈的話
建議就是放慢速度或是往前一些停在旁邊等綠燈
不要往前鑽去最前面等
影片那情況下我是會停在小王子七跟樹之間的
我之前也跟你一樣情況
但我不是遇到腳踏車
只是遇到起步超慢的摩托車
建議樓主改一下習慣比較妥 畢竟肉包鐵
ek500
我就是慢慢跟在腳踏車後面直到轉彎,然後被擦撞的呀!!!! 我發誓我真的從頭到尾都沒有想要超自行車。
諸葛小花
他沒有要超車的 只是人習慣跟車不會一直線 樓主應該是腳踏車七點鐘方向 不是六點鐘 但你當下發現腳踏車慢你怕撞到他你也會微微偏左倒是真的
白牌這種代步的機車
在大路上使用
車多時
就是 儘量慢 閃 觀察 停
我這裡鄉下地方
我發現約有九成的白牌騎士都是錯誤騎乘機車
過路口幾乎沒有人要停下來把腳放下來觀察再啟動的
幾乎都是衝~無法衝時~就鑽逆向
約有九成的鄉下人都沒在停.觀察的
三寶一堆
所以常常會有機車的車禍~我一點都不同情
我自己騎白牌時
按照法規當然還是以車道為主
那後面有汽車逼近時
就只能先壓白線 (儘量讓汽車沒有檢舉騎路肩的空間)
那汽車更逼近是.就只能騎路肩讓他先過了..(必要時.停下來讓他先過都沒關係)
大約這樣
總之就是法規與生命安全 儘量兼顧 自己看狀況斟酌
騎久了自然心領神會
上一篇我沒酸樓主,主要是我也是開休旅車的。當綠燈亮時若右前方有腳踏車、機車時,我起步一定會遲延一下慢些起步,所以才會用休旅車駕駛應該有因注意而未注意之嫌疑來留言!至於樓主是否有多少肇責,看鑑識專家嘍!
既然已完成報案程序了,就等樓主後續的和解結果了!也想知道這案子是否有肇事逃逸之責呢?
YSL30
沒記錯的話,有受傷就會有肇事逃逸之責,若雙方沒受傷只有車損是罰1000元+吊扣駕照一個月(我兒子的例子是這樣)
ek500
有受傷就改成6個月起跳,罰三千,再加吊照。
話說回來
還真的有汽車駕駛閒到專門檢舉白牌機車騎乘路肩~但是不多
01著名的台中CC青果哥就是那種人
以台灣的民情
我認為汽車去檢舉機車騎乘路肩~是太過分了
如果你檢舉機車利用路肩超車~那沒話說.檢舉的好
但台灣的民情.很多數的汽車駕駛都認為車道是給汽車的~路肩是給白牌機車的
很多機車都是怕被汽車逼近怕被汽車撞~閃去路肩讓汽車先過
這樣禮讓汽車~就是有CC大這種人~得了便宜還賣乖~專門去檢舉機車騎路肩
真是一枚王🥚
不往前面擠就是要留安全距離而已
可以有空間跟時間反應就像那腳踏車很慢
你今天停在小王子七跟樹那裡的話
你看到他慢你也不會那麼靠左 下一秒車子就過了腳踏車了
下一台車就會比較容易注意到你
因為第一台車通常他起步瞬間沒卡到東西前方無障礙物
他當下就會覺得他左右是安全的 油門一催就走了
北極光熊 wrote:
上一篇我沒酸樓主,主...(恕刪)


我有研究了一下肇逃,這篇文章寫的很好:

肇事逃逸罪:原來發生車禍離開現場的代價這麼大?

休旅車駕駛人,因為在擦撞後有停頓,要說服檢察官沒有肇逃會很吃力。

其實這個案子,警察現是應該還沒送件。
因為送了,就沒有機會撤了。

警察是希望機車和休旅車可以私下合解,
警察當作不知道這件事。

因為我的傷真的很輕,
讓一個先前無冤無仇的人,為了一件可能不是故意的事去做牢,
永遠傷害了一個人,甚至一個家庭,
氣頭過了,我以後可能也會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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