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誇張休旅車逆向闖紅燈民眾檢舉卻失敗...警曝關鍵原因

那行車記錄器影片截圖還算不算原始檔?
檢舉前都要按同意變造等情事須負法律責任了。
strayvet
單截圖能檢舉什麼? 應該還是都要附原始影像吧...
我是嘎嘎
把連續畫面的原始檔影片擷取出單張靜態畫面的照片,照片還算是原始檔嗎?
監視器不能被當作交通違規開單用,不然警察在辦公室看影片就夠了,這是立委要求的...
Zood Reenk wrote:
那路口應有監視器,警方應能調閱,若違規屬實應可開罰,不知警方在顧慮甚麼?還是因為那地方沒立告示牌。



一般路口監視器好像不能拿來開單。
兩三年前曾寫過市長信箱,在鼓山路某路口遇到車輛闖紅燈右轉,
差點撞上正啟動要過路口的輕軌列車,和旁邊自行車道也綠燈要過路口的,
後來把時間點(日期幾點幾分)和經過都寫清楚,反映上去市長信箱,
結果回說不能以路口監視器開單,就不了了之。

市區重點項目輕軌都如此了,平常常見逆向或闖燈就更不可能調路口監視器開單了。
選我 正解。

應該是拍照違規車輛的裝置,要通過中央認證。或是取得使用執照,方能偷拍。不,是光明正大拍。
而且同步上傳雲端。

但是設備不能使用MIC...有些人會出來抗議。

如有虛偽不實,刑法第214條。
Zood Reenk wrote:
檢舉方式要符合規定才...(恕刪)


我在仁武交流道前檢舉一台插隊又逼車的 Camry,
高雄交通隊也回信不舉發, 我也是傻眼~
插隊又逼車的Camry
weaber
這是路口,路口要舉發很難,就發生車禍也不一定全責
Zood Reenk wrote:
那路口應有監視器,警方應能調閱,若違規屬實應可開罰,不知警方在顧慮甚麼?還是因為那地方沒立告示牌。


檢舉要件之一 要附原始影片,不能用『翻拍』的

被退一次件,下次就學會了~~

至於要警方調閱,不合乎比例原則。 被退的影片成百上千,那來的美國時間?
Zood Reenk
你又不在警局內,怎知被退的影片成千上百?自我想像的就別提了。
唬唬生瘋
不用在警局內,警方都有公布不成案數據
各位病鼠
好好遵守警方的裁決
真的這麼難嗎?
檢舉本來就是要有充份的舉發條件,時間也是其中一個重要的要點。
不過原檢舉人為何要用翻拍的來檢舉,為何不拿正片,還是拿到的是網路上看到影片,剛好沒什麼事就來檢舉。
如果一點點風只草動都可以在証據所有條件都不成立的狀況下檢舉。
顏色對了幹麻開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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