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oru4f wrote:
這樣的描述看起來是對...(恕刪)



初判表寫(本案因尚缺當事人)談話記錄,案情尚待釐清,無法客觀研判。

我的保險公司要我等待對方後續的作為,對方要提告再跟保險公司說


kaoru4f wrote:
這樣的描述看起來是對...(恕刪)


對方肋骨斷3根,龍骨錯位穿鐵衣,不知道多久才會好,最慢就看10月前會不會收到地檢署的傳票就知道結果如何
交給法院判
先不論要多少賠償金,

畢竟賠償金多少也換不回這個生命。

那一昧地要高額賠償金,會不會也可能讓另一個家庭過得更悲慘?

賠償金高於能力所及,最後乾脆脫產不願意賠償的也比比皆是。

所以現在撞死人賠償的行情也就是500~1000萬間。

之前有富少炸隧道撞死人判賠5000萬,也是法官考量經濟狀況&罪行重大下才判到那麼高額。

總之,法官還是會看你的犯後態度,經濟狀況,衡量雙方的經濟能力....去做判決。
哇,賠了對方錢之後,
你能從你老爸那邊拿到的遺產又少了好幾百萬,
血虧。
公司同事兒子 2年前也撞死了1位70幾的老婦人 一開始也是要800多萬
車子不是他自己的 公司車子無損傷 有加重400萬 但他是40幾歲無所事事的敗家子
不是那種家裡會給錢玩樂的那種 是好吃懶做那種
當然沒錢 沒財產 擺爛 最後除了400萬 他家人再拿100多萬出來和解
刑事判6個月 可易科罰金但要他強制去做勞動役抵銷 但勞動役這罰則也過得比罰錢還爽 真無言
繼續無所事事
老阿嬤的離世,
讓人遺憾與不捨,
能理解對方家屬痛失至親的心情,
但雙方的肇責不是各一半?
也就是說,
雙方都有錯,
索討 620 萬,
不是很合理,
金額可以再協商。

如果,
對方態度還是一樣強硬,
只好上法院讓法官來判了。
有時候民意代表服務處或者地方士紳可以居中協調看看,畢竟大家日子還是要繼續下去
ps4139 wrote:
當時對方家屬要求喪葬費20萬,讓我方先出,我們也答應了
判決書內容是說責任各半,至昨天和解庭時,
對方有聲請免費法扶律師,要求820萬扣掉強制險200萬
等於要付620萬,談判就破局了
想聽聽大家意見,後續應該怎麼做?

所以是刑事庭判完了, 責任各半?
和解庭要討論賠償金額?
那就是對方要求的金額直接折半
對方要求820萬, 折半410萬, 扣掉強制險200萬, 你們只要付210萬
再扣掉已經出的20萬喪葬
哪有820萬先扣強制險200萬的?
對方請免費法扶律師, 你們這邊也可以請
民事法官怎麼說?
bradia
精神賠償,常常是漫天開價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