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tage wrote:這是警察在告訴老百姓,拖吊的考量不是看有沒有影響別人,而是看車主有沒有在旁邊, 因為車主在旁邊的違停車至少必要時還能移動(比如警車按喇叭驅離)不在旁邊的違停車顯然連移動的可能都沒有大喇喇囂張違停 要抓當然抓這種不長眼的
小明路邊違停到早餐店吃早餐,違停地點距離早餐店100公尺,小明奔跑速度為60km/h,從警察抵達到車輛上拖吊架共需143秒。試問,小明進入早餐店後不能少於每隔多少秒探頭一次,方能成功阻止車輛遭警方拖走?(A) 42秒 (B) 75秒 (C) 103秒 (D) 137秒 (E) 以上皆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