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一:我身邊一個長輩,開車在快速道路 被檢舉 未使用方向燈。結果收到兩張罰單,罰單不是同時收到 ,不同拍出所開出的,照片角度略微不同,時間落差5秒,好在還沒拿去繳, 兩張拿去監理站申訴,結果一張有徹消 因為同個時段有規定 多久以內 不能同時連續裁罰事件二:今年他又收到烏龍罰單,同樣的問題一樣是兩張。前後時間落差5個月2026年1月載友人出門,友人因為開車門未注意後方來車,機車稍微撞到,在2026年3月收到罰單(應到案日期是4/25日),拿去7-11繳完,收據沒留。(2026/4/24有開去驗車)。交通事故方面保險公司強制險理賠7萬多。原以為已經合解。2026年7月, 對方再滿6個月的前一天 再跑去報案一次要求賠償。而在8月的時後,他又收到一張罰單,跟上一張一模一樣。 上監理站查詢 (應到案日期一樣 是4/25日) 監理站要他拿出收據。他說收據怎麼可以留這麼久,如果他沒繳怎麼可能4/24號給他驗車。 監理站一樣要他拿出收據。行照上確時是4/24驗車所以你說~~台灣扯的事情多不多 亂78糟
rebata2018 wrote:大學路跟 學成路就是一個轉彎不到三分鐘 。 拍攝也都同樣照片 即使轉彎不到三分鐘,不同地點就是不同呀。前陣子有個人42秒被開13張罰單,跑了一整條路,也硬凹說是同一條路,其實已經跑了快一公里了。看照片是不是有闖紅燈、或紅燈越線停等,逆向跨越雙黃線、停在行人穿越道上、不禮讓行人、這些都是不一樣的違規,6 公里、6 分鐘或一個路口的限制是針對「同一行為之持續狀態」rebata2018 wrote:車速都騎30的人會去撞到人喔? 見鬼了 5100買個教訓,人沒事就當花錢消災,騎車要小心一些,很多騎車很慢的騎士,總以為騎得慢就很安全,但其實隨意跨越雙黃線、逆向這類就很危險了,停在對向斑馬線上,如果來一個眼殘的汽車就直接撞飛了。我的爺爺原本身體很硬朗,80幾歲高齡也每天去散步買菜遛狗,當初就是被逆向的腳踏車騎士撞到,跌倒後開始每況愈下...後來進醫院就沒出來了有一張越線停等的,照片有拍到公車停的非常近,或許可以嘗試申訴,是為了閃避違規佔用機車停等區的公車才會越線,申訴不一定會過,要看影片是你先越線、還是公車靠近才往前挪,反正線上申訴不麻煩,聊勝於無就是。
rebata2018 wrote:已經繳款了,還可以申訴拿回錢嗎?看來死都不要在騎機車了 。太複雜了 當然可以申訴,監理所網站就能申訴。監理所會請開單警員再確認一次,如果有你說的重複開單,自然會退回你繳的罰金。但我的經驗是開單警員多半會說查無異常,依法開罰。這時候你就要請兩個半天假到地方法院申請簡易裁判,申請裁判要寫訴狀半天,開庭半天,這時就可以請開單員警到法庭與法官說明開單的依據,並由法官確認是否有你所說的重複開罰問題。另外法官也會問你的訴求,如果是返還罰金,在你勝訴後的幾個月,就會以支票連同開庭費300元一併寄到法院,你要再請半天假去領取。總之,祝你好運,能夠申訴成功。或者是白花一天半的假去學習如何遵守交通規則,畢竟很多人的駕照是拿雞腿換的,對法規印象不深也是情有可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