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日同時間同地點 騎機車收到四張罰單


在台灣的交通法規與法院判決實務中,同日期、同時間、同地點確實可能被開立四張罰單。


雖然《行政罰法》有「一行為不二罰」的原則,但如果您的情況符合以下兩種核心原因之一,連續開罰在法律上就是合法的:
原因一:同時間地點,但屬於「不同態樣」的複數違規行為(最常見)這屬於「數行為分別處罰」。也就是說,雖然您是在同一個幾秒鐘的片段、同一個路口,但您同時觸犯了多個不同的交通法規
常見案例:行為 1:停等紅燈時,車身超越停止線(不依標線指示行駛)
行為 2:綠燈亮起前,提前起步(闖紅燈)
行為 3:轉彎時,沒有打方向燈
行為 4:轉彎時,切入內側車道跨越了雙黃線(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
法院見解: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及法院實務均指出,只要屬於「不同構成要件」的違規,即使時間、地點完全相同,警方仍必須分別舉發、合併處罰,無法只開一張。
原因二:屬於法規允許「連續舉發」的特定違規(如違規停車)
如果您是車子靜止停在同一個地方,雖然時間看起來很近,但若符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1條的特別規定,就能連續開罰:
如何自我檢查是否能申訴?

四張罰單繳了二張 今天又來二張 分別犯規44條 53條 ˋ45條1 42條2 共要繳納1200+1800+1200+900
rebata2018 wrote:
以下是AI 說的
在台灣的交通法規與法...(恕刪)

情況一:兩項罪名,但「重複開單」(這可以申訴!)如果這四張罰單裡面,有兩張是第44條、兩張是第53條,或者理由完全重複。判定結果:這屬於重複舉發。同一個路口、同一次開過去的行為,第44條只能開一張,第53條也只能開一張。如何處理:如果點開來看照片,發現是同一個角度、差幾秒鐘的連續截圖,這涉嫌違反「一行為不二罰」。您必須提出申訴,要求撤銷重複的那兩張。
情況二:另外兩張是「其他隱藏的違規」(例如未打方向燈、超越停止線)
警察或民眾檢舉時,通常會把那幾秒鐘內發生的所有違規一併送件。請您仔細對照另外兩張罰單的法條,如果是以下組合,那四張就可能全數成立:第53條:闖紅燈(罰 1,800~5,400 元)第44條第2項: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罰 1,200~6,000 元)第42條/第48條:轉彎未依規定打方向燈,或不依標誌指示轉彎(罰 1,200~3,600 元)第60條/第45條:駛入來車道(跨越雙黃線)、或是跨越機車停等區等
接下來您可以這樣檢查與申訴:請您先確認這四張單字的「違規條款(第幾條第幾項)」:如果發現有一模一樣的法條與項次出現在兩張以上的單字上,請立刻上 監理服務網 或是向您當地的交通事件裁決處提出申訴。
申訴時請主張:「同一時間地點之單一駕駛行為,遭重複舉發,違反一行為不二罰原則,請求撤銷重複之處分。」

結論是:這四張罰單中,「第44條(不停讓行人)」與「第53條(闖紅燈)」同時開罰在法律上是成立的,但「另外兩張」有高達 90% 的機率是重複舉發的冤枉單,絕對可以申訴退款。

一、 為什麼會同時間、同地點出現四張?
1 合法併罰(2張):在法律實務上,您開車(或騎車)衝過斑馬線的這「同一個動作」,同時犯了「不理會紅燈號誌(53條)」與「威脅到斑馬線上的行人(44條)」。這在法理上侵害了兩個不同的社會利益,因此「闖紅燈 1 張 + 不停讓行人 1 張」是合法的。
2 重疊或重複舉發(另外 2 張):既然另外兩張時間完全一模一樣,常見的原因是「警方系統重複出單」,或是「有民眾用行車紀錄器檢舉,而警方自己也開了一張」。在同一個路口的同一秒鐘,除了前述兩條外,很難再擠出另外兩個獨立的違規行為。因此,另外兩張有非常高機率違反了「一行為不二罰」原則。

已經繳款了,還可以申訴拿回錢嗎?看來死都不要在騎機車了 。太複雜了
看起來
不是騎車很複雜
是守交通規則真的很難......
엉터리 많다
allenhuang1971
違規魔人 剛好而已 不該犯的錯 幾乎同時犯了[含情][^++^][冷笑][大笑][笑][羞]
sidetheboy
就遇到檢舉蟑螂,幫人民普法。
闖紅燈了 還能說啥
而且違規就一例一罰 這位被檢舉人 就真的犯下4項錯誤 😑 只能講 別怨


其實還少一個未禮讓行人(三枕木範圍)
buzzbee
劇痛一次,希望能醒悟,別再犯了。
rebata2018
未禮讓行人已開在另一張單子
還好沒有撞到人
不然賠償金額就不止這四張罰單的總和
rebata2018
車速都騎30 了還撞到人 是見鬼了
曉得
台北市文山區一名鋪路工人,不滿義交擋路,竟然猛力將人給推倒,冷血拖到馬路上,義交腦出血"變植物人",隔年不幸離世,再怎麼猛力,速度也低於30公里[沒有不敬的意思],最後義交也變成鬼了
騎機車可以如此...

我看這種人也是視法律為無物...
allenhuang1971
罰單教他如何才能騎好機車
.2018 wrote:
同日期、同時間、同地點


看起來
根本 不同路口 不同地點 不同時間 啊 ~~




sunland
樓主把罰單圖刪掉來個死無對證了
Blood Orange
看不到違規照片了
A辣愛怕跑 wrote:
看起來根本 不同路...(恕刪)

大學路跟 學成路就是一個轉彎不到2分鐘 。 拍攝也都同樣照片
曉得 wrote:
還好沒有撞到人不然賠...(恕刪)

車速都騎30的人會去撞到人喔? 見鬼了
彼得哥
時速30km其實也可以撞死人.
kenny555
所以哩?就算直線7秒速度在走也是要讓啊
rebata2018 wrote:
已經繳款了,還可以申訴拿回錢嗎?看來死都不要在騎機車了 。太複雜了

試試看

反正你也沒什麼損失

運氣好還退你錢

那些錢剛好拿去吃大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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