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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檢舉魔人被蓋布袋

恩恩 謝謝大大提醒

人生難免一死
如果被亢布袋死的話 我也沒話可講
但翻閱每天的社會新聞
愛違規車禍死亡的機率~絕對是檢舉被亢布袋死亡的1千萬倍
A辣愛怕跑 wrote:
恩恩 謝謝大大提...(恕刪)



靜態違規拿手機出來實在還是有風險。


之後有運動攝影機改採發現違規車輛如果時間允許,繞一小圈約三分鐘再補他一張。這樣就完成檢舉了,一切行雲流水又自然。


也不多啦,一天一件就好,積太多陰德也不好意思。
這篇叫好的人真的不少,不守規矩被拍,本來就是自己的問題,怪檢舉達人?

所有交通法規只有考照的時候才用的到,考完馬上就忘記了,用叫好的比例算一下,就知道台灣人有多守法

A辣愛怕跑 wrote:
恩恩 謝謝大大提醒
人生難免一死
如果被亢布袋死的話 我也沒話可講
但翻閱每天的社會新聞
愛違規車禍死亡的機率~絕對是檢舉被亢布袋死亡的1千萬倍

蓋布袋很麻煩
製造成交通事故,比較簡單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295644

『台灣近4年交通事故死傷人數 每年40萬

『近4年交通事故死傷人數,平均後每年約40萬,相當於一座中型城市總人口
,30日死亡數字更相當於921大地震,平均每天有8人死亡



此文發表後,

交通違規檢舉者,還是沒有人被崁布袋呀!

但是

愛違規違停的路上毒瘤,

已經又造成數千件車禍,

至少已死幾十人,殘廢幾百人了。
有啦

說真的我很配服前面幾位檢舉違規停車的網友 , 對於道路亂像作的努力


不過呢...那位魔人太誇張了 , 蓋魔人布袋直撥一下才對阿
cricketpage wrote:
在以前沒有檢舉的時代...(恕刪)


很中肯
不過改變很難
可能要增訂以危害檢舉人安全為前提的條件
還有前幾樓有人說出重點
警察檢舉要穿制服立告示等等
檢舉魔人卻不需要
程序保障何在?
至於警察的部分甘願做,歡喜受,
忙不忙我不清楚
不過檢舉魔人都說了
台灣太多人違規都檢舉不完
這種案件量警察自己又怎麼處理的完
不合邏輯啊~
但是如果警察忙到爆還要處理一堆檢舉
我想應該會有警察洩漏個資給被檢舉人
或是放風聲、丟紙條在附近商家
這都是遲早的事,自己承擔
一樣甘願做,歡喜受。
被打是應該的,
反正你造成那麼多的財產損失(罰單)
投資報酬率也夠了

不論哪個時代,賣國的人總是有很多理由。
檢舉者被打是應該的?

但是事實就是沒有被打!

違規者被打才是應該的?

事實還是也沒有被打,只是違規者一直被撞死而已,


不是嗎?

要我每天剪報統計違規者被撞死幾人嗎?
車輛靜止後蓋塊布就好了
這樣就一定要報警來才能開罰了
至少無法檢舉
以前沒有檢舉的年代
別忘了 那個年代殺人還是有死刑的
人民普遍還是尊重法律與警察的
現代 殺人分屍無死刑 砍人 酒駕撞死人沒有鞭刑
法律毫無威信
人民普遍不鳥法律
交通違規根本到處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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