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pmoriya wrote:
原來如此,原來是電動...(恕刪)

但沒有實質意義...
以動力源類型來再分牌類... 有啥意義??
不知道他們在想什麼...
小型輕型和普通輕型這種準慢車,在交通規則上已經沒有像以前的限行慢車道了...
再區別這種"輕型機車"已經沒有實質意義了... 區分動力源類型更沒意義...

像是日本
只分
50以下 限行慢車道
51~125 禁行高速公路,平面可行駛快車道
126~400 皆可行駛...
400以上 認為動力較大,騎乘技術上需要再設門檻.
四種牌類...
各有他們分類的目的...
什麼電動的...內燃機的... 只要在各門檻設功率或是排氣量即可....

在台灣現行路權... 其實設550以上和449以下兩類就好了...
因為449以下都是用接近慢車規定的汽車(汽車是統稱,含機車)
反正都被限制慢慢騎... 動力多大也無所謂了...
以前會分白綠牌是因為很久以前(民國6x年以前)可是沒有"禁行機車"這規定..
50cc以下限行慢車道,51cc以上同汽車行駛規定~~
民國67年以前重機沒有被禁止進口領牌時也是掛白牌~~
要知道每一次縫補也會遭遇穿刺的痛。
ataidx wrote:
在台灣現行路權... 其實設550以上和449以下兩類就好了...
因為449以下都是用接近慢車規定的汽車(汽車是統稱,含機車)
反正都被限制慢慢騎... 動力多大也無所謂了...
以前會分白綠牌是因為很久以前(民國6x年以前)可是沒有"禁行機車"這規定..
50cc以下限行慢車道,51cc以上同汽車行駛規定~~
民國67年以前重機沒有被禁止進口領牌時也是掛白牌~~

450~549好可憐...完全沒路權
毛治國:『開車的人自以為很了不起,只要我上路,路就是我的,你們擋我的路就是不對,我最大!』
ataidx wrote:
在台灣現行路權... 其實設550以上和449以下兩類就好了...
因為449以下都是用接近慢車規定的汽車(汽車是統稱,含機車)
.....(恕刪)


我有一個疑問,你所說的449cc是連帶機車一起包含嗎?

250機車性能就足以勝任國內任何一條道路的法定速率上限了

0~100km保守估計10秒上下,極速達130km

爲了小排氣量汽車,449以下機車一起封??

以上,是否我誤解你的意思?
howard0427 wrote:
我有一個疑問,你所說...(恕刪)

我有一個疑問,你所說的449cc是連帶機車一起包含嗎?
我說的當然是機車囉~~
只是我是以大體的車輛分類來說~~一類是慢車、一類是汽車,接近慢車的規定就是限行外側,要兩段式左轉,可是它明明分類是屬汽車~


250機車性能就足以勝任國內任何一條道路的法定速率上限了
50以上就可以了...
所以日本就是這樣規定...
連快速道路都能走呢~~
因為快速道路最高也只是省道位階高架化..


以上,是否我誤解你的意思?
要知道每一次縫補也會遭遇穿刺的痛。
那是新的橘牌規格.........

那些制定這些不合理規定的官員其實就是 吸血鬼..........

wells130974 wrote:
450~549好可憐...(恕刪)
ataidx wrote:
http://tw....(恕刪)

看到這篇,我也很想知道一件事-----

請問目前爭路權這活動,所有看到的訴求都是250以上.

那這250以上又是怎麼來?

憑什麼這樣訂?

台灣周邊的國家125以上就可以上高速公路,台灣為何劃分這樣一個不符世界潮流的怪東西?
我愛史提芬 wrote:
看到這篇,我也很想知道一件事-----

請問目前爭路權這活動,所有看到的訴求都是250以上.

那這250以上又是怎麼來?

憑什麼這樣訂?

台灣周邊的國家125以上就可以上高速公路,台灣為何劃分這樣一個不符世界潮流的怪東西?

以250以上為訴求,表示 我們已經放水

如果考量能讓一個動力水平以上的車種

全部確保能夠完整使用高速公路上的內、中、外三線車道,可以避免降低運輸效率

包括傳動效率較差的速可達

最高規格的公路服務是原本高速公路的設計目的

如果使用高速公路的車輛動力水平只有能夠行駛外線的動力,只會成為烏龜路隊長,降低高速公路的運輸效率


另一個理由,是為了方便管理

目前交通部把50cc~250cc全部列為白牌普通重型機車

好死不死國產車廠產品在250cc打轉,同車型,不同排氣量的車款非常多

若將路權範圍設定在125cc以上

會大幅增加警方的誤攔率,畢竟認車牌總比認車型(側殼上的標誌)來得容易
orzmaster wrote:
以250以上為訴求,...(恕刪)

那你說的這些問題--
如果考量能讓一個動力水平以上的車種

全部確保能夠完整使用高速公路上的內、中、外三線車道,可以避免降低運輸效率

包括傳動效率較差的速可達

最高規格的公路服務是原本高速公路的設計目的

如果使用高速公路的車輛動力水平只有能夠行駛外線的動力,只會成為烏龜路隊長,降低高速公路的運輸效率


在125以上可以上高速公路的國家,會碰到這問題嗎? 那他們為什麼可以上?

怎麼在國外根本不是問題,在台灣卻是問題呢?

另外.
另一個理由,是為了方便管理

目前交通部把50cc~250cc全部列為白牌普通重型機車

好死不死國產車廠產品在250cc打轉,同車型,不同排氣量的車款非常多

若將路權範圍設定在125cc以上

會大幅增加警方的誤攔率,畢竟認車牌總比認車型(側殼上的標誌)來得容易


若是125以下改為白牌,125以上改為黃牌---還有什麼可以反對的理由嗎?

說實在的,這真是令人無法理解的理由耶.
我愛史提芬 wrote:
那你說的這些問題--...(恕刪)


你可能要先去問政府為什麼250以上要設為黃牌


--
要爭取125以上的路權請加油
我也贊成..
不過請搞清楚對像..
對像不是現在爭取紅黃牌路權這些人(況且我們很多人整天也在喊取消禁行機車)
而是政府
125以上人數更為龐大..要集結起來力量比紅黃牌的人數大多了
我實在不想往壞處想你的發言目的
我愛史提芬 wrote:
那你說的這些問題--

在125以上可以上高速公路的國家,會碰到這問題嗎? 那他們為什麼可以上?

怎麼在國外根本不是問題,在台灣卻是問題呢?

請問交通部

另外.

若是125以下改為白牌,125以上改為黃牌---還有什麼可以反對的理由嗎?

沒有!

請向交通部陳情抗議 只需要1/100的人肯願意同時站出來就很夠力了


說實在的,這真是令人無法理解的理由耶.

請找交通部要答案

請支持車速分流


面子是一定要給的...... 不過臉有時候也是自己湊過來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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