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犯或是這種擺明要大開口的!!~~基本上,你只要不怕有前科!大部分都不會被關進去,因為幾乎都可以易科罰金!!很有誠意解決金額談不攏,而且又不是態度惡劣!!基本上1~3個月了不起~~!一天好想900還是1000忘了~自己算一下怎樣最有利吧!!至於獅子大開口的那種~~~給法官判吧!!不可能拿全額,也不會只少一點.....基本上都要打很多折!
A辣愛怕跑 wrote:你太嫩了.一定沒有常常上01動研室七嘴八舌區你應該說:誰敢說我違停.請拿出拍到駕駛座的照片.(恕刪) 我曉得上面說法可以針對紅線違停來辯駁.但本案事主說初判表有記載他的車 "停在人行道上",這跟駕駛座上是否有人來認定違停,會有相干嗎?這是真的請教!!
邁入中年的大叔 wrote:大家都覺得停一下下沒...(恕刪) 有違停就不用看後方在左轉哦?如果說急煞就算了但違停是靜止的騎車開車都不用注意前方的哦?明明一堆根本沒有因果關係只是想敲一筆錢找機會告下去而已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這就是違停者最可惡...(恕刪) 是有些違停擋到路了 --->交通阻塞你看到就煩請檢舉你我都是檢舉人只是理念不同 我只檢舉併排停車 轉角停車 或擋他家門路者等等危害性侵害性妨礙性較大者違規或者應該說我是檢舉人你是檢舉達人很多沒看路就彎出去被撞了 --->牽拖違規車麻煩自請看路這不是可以當作不看路就彎出去的理由好笑自己當事者都說是勾到塑膠袋自摔還可以扯違停過失傷害跟你蓋那棟很高的一言堂大樓一樣各種牽拖
batty2405 wrote:小弟2016年6月 ...(恕刪) 初判表沒有法律約束,只有一點點參考價值,因為那是由交通警察製作來區分責任歸屬你違停就是錯,和法官爭論這個沒有意義你無法告對方誣告...你該去多讀一些法律書籍,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