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ms27 wrote:其實你那張圖.只要有眼睛都看的出來是有左.右箭頭你怎不先懷疑這點???引用M01歷史文章的圖:...(恕刪) 你引用的歷史圖交通局交通管制工程科已經承認說明的部分標示錯誤改正了喔請參考這棟樓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092057&p=12#64432698話說專業的交通局交通管制工程科都會寫錯,一般老百姓,有幾個能真正搞懂啊!就像上面那棟一面倒酸樓主觀點的,似乎也是被打臉?
我覺得樓主PO的資訊明顯不足你只有PO標誌牌,但是地下標線是什麼哩,說話可以說整套不要只說一半嗎?看文章樓主似乎是被拖吊,我相信能被拖吊不會單單只有號誌牌就能拖吊一定還有地下標線的附註再來,以下是我個人的猜測我猜測地下畫的是紅線所以號誌牌有開放臨時停車的時段(但並沒有開放停車喔)但是樓主的車子被拖吊,代表人不在車內,不符合臨時停車的定義樓主最好把"臨時停車"跟"停車"的定義搞清楚在來問眾鄉民
殺破狼~丹 wrote:你引用的歷史圖交通局交通管制工程科已經承認說明的部分標示錯誤改正了喔請參考這棟樓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092057&p=12#64432698話說專業的交通局交通管制工程科都會寫錯,一般老百姓,有幾個能真正搞懂啊!就像上面那棟一面倒酸樓主觀點的,似乎也是被打臉? 沒錯阿.當未證實他有錯誤時.都是認為他是對的.只有你認為懷疑.不合理才會去申訴不然我提出示意圖那張.的確是牌內文字是例外.不在管制範圍內PS.樓主應該不會笨到去拿一張左.右箭頭的示意圖.實際現場是右箭頭在說停左邊被開吧?
yms27 wrote:沒錯阿.當未證實他有錯誤時.都是認為他是對的.只有你認為懷疑.不合理才會去申訴...(恕刪) 恩~~不過不只我懷疑,還有那棟樓主跟另位熱心網友去函詢問交通管理工程科不是我,是那棟樓主及另位熱心網友我只是幫忙搖旗吶喊 沒有那棟樓我還真不知道這塊「禁26」禁止臨時停車標誌加上說明後可以衍伸出各種五花八門的解釋光那左右箭頭所限定出的範圍(大多會一左一右兩塊標誌來限定範圍),一個不注意,就違規了真的是靠01增長了不少知識
MARJORANA wrote:這一定可以申訴成功,別讓自己的權益跟荷包受損只是要先找到不惜丟臉也想出名的立委召集記者大開記者會……然後樓主要戴遮陽帽、墨鏡、口罩哭哭啼啼自己是弱勢最好還要拿出殘障證,尤其腦科開出來的最有用控訴政府搶錢、只會欺負善良老百姓設立這種標示不清的陷阱陷人不義害人沒錢買小孩的尿布……只要鬧的夠大,劇情夠感人肺腑罰單絕對能撤銷。 MARJORANA大,這麼辛苦的打這麼一大段字,也算很有心了。下次你有想要申訴的,剛好可以回來這裡參考自己寫的步驟,預祝你未來申訴成功,if any。
清爽小雨g wrote:MARJORANA大,這麼辛苦的打這麼一大段字,也算很有心了。下次你有想要申訴的,剛好可以回來這裡參考自己寫的步驟,預祝你未來申訴成功,if any。...(恕刪) 他每次這樣申訴都成功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