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淇淋賣十年 wrote:
一個重點 拍攝到寄發要一個禮拜完成 不然每次我被檢舉都被我申訴成功 好幾件都是這個時間
記得阿 如果你還沒有做 也不用做了 超過七天了
25%獎金 如果每個人都用記錄器紀錄 一天下來至少真的要抓 也有兩三張
希望大家快去當正義魔人 台灣鬼島需要你們維持正義 世界和平都交給你們了
開車真正原因在於 那把火 很多人檢舉是因為不爽 少部分人是因為可以當作工作
所以每個開車都心平氣和 才是開車的樂趣
再來車禍有一部份原因來至於個人的反應 如果都沒事就好了
去年兩次車禍都是前面突然煞車 高速直接禁止 我煞住了 但是我看後照鏡
我發覺對方會煞不住 我在停止瞬間 又切到很靠近分隔島 主要不讓他直接撞到我 最終他因為我閃給他 只有擦傷車身一點點而已
對方下車還跟我道謝 還好我讓給他 因為他也切不過去 只賠幾千元 也因為這樣 我們當下就閃人
對方客氣 我也幫忙搞定車輛幫他省了不少錢
給各位參考 台灣駕駛人握住方向盤都變成魔鬼一樣 這才是慘
...(恕刪)
25%獎金是一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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