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身邊的朋友都看完後覺得有些東西應該是自然損壞的或是一邊壞而已對方是要都換。B車 Altis 2018年車,應該是還沒滿一年的新車,如果是你自己的車你會覺得【應該是自然損壞的或是一邊壞而已對方是要都換】。
3.承上依估價單,新車被撞得那麼嚴重,車如果是你自己的被撞得那麼嚴重,你不會堅持去原廠以更換處理,而是去一般維修廠以修復方式處理嗎,更何況是營業用新車。
4.我叔叔是跟我說就不要理他。對方是未滿一年新車9成以上應該有保車險,你認為對方需要主動跟你談嗎,他也不需要提告保險公司直接出面處理墊付就好,保險公司專職律師跟人員那麼多,你以為你躲的掉責任跟理賠,19歲不代表就可以耍賴,相對你的父母長輩還得連帶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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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以你的文章來看,基本上是一開始租車公司願意在【自己配合的修配廠】可以減少費用又可以放心的地方維修更換處理,但是你這邊堅持太貴,只想找自己認識的的車廠用以最便宜的方式修復處理,讓租車公司覺得你對於車子只想壓低維修費用,而不是考慮到車輛復原及安全性,所以最省事方式就是進原廠,申請保險出來代位求償,這樣就不用跟你一直在那邊浪費時間了。
該怎麼辦:
跟法定監護人(你爸媽)一啟主動去租車公司協談,說明自己家裡環境現況,請租車公司看是否可以【給予分期】,請租車公司立即將車輛進【配合的修配廠】修理,減少後續營業損失的支出,1天2000元累加速度是很快的,不要再想著怎樣可以少賠些了,只會讓對方覺得你們沒誠意處理,簡單說以不出險方式,對於租車公司來說是最麻煩的,對方一開始都願意以較省錢的不出險方式處理了,還不會想把自己的機會搞臭,想想辦法去爭取回來吧。
如果都成定局怎辦:
那就跟法定監護人一起等著收保險公司的車禍帶位求償費用通知吧,至於這筆錢怎樣給,則又是另外的事了,如果不想給就是上法院,不外乎就是強制執行、動產不動產扣押拍賣。
記著因為你未滿20歲,所以你的監護人得負連帶責任,簡單說上法院你父母就是負起要一起賠償責任,到時被扣薪扣存款甚至是法拍名下車輛或是房屋,你父母跟你一起有份。
租車公司車損無法營業期間損失也算你的,所以趕快去談好進廠維修吧,車禍全肇責又是營業車沒那麼複雜,越快處理越好,你爸也是營業車應該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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