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onyang wrote:法拉利的剎車很好啊,...(恕刪) 有個問題是公司機車應該不會保超額險,公司賠償高級進口車之後再對員工求償,所以外送員即使只有一成肇責還是得賠,窮人看到高級進口車記得滾邊就好,免得就算對方違規還要被嗆仇富,就是有人仗著車好在馬路上耍屌
今天要設賠償上限請問要設多少?200萬?那開100萬的車出來喊自己該死了還要賠200100萬?那開50萬的車出來喊自己該死了還要賠10050萬?那騎機車的人出來喊自己該死了還要賠505萬?那行人出來喊自己該死了還要賠5請問設多少是公平?---我沒看影片,因此也不知道誰對誰錯但我覺得應該要討論假使機車沒錯不該仍負應注意未注意的過失責任如果無錯不該負你口中那1成的肇責應該要更加精準的來分配肇責比例朝向一個只要守法不用懼怕貧富差距的世界
自古聖賢盡貧賤 wrote:今天要設賠償上限請問...(恕刪) 我認為財物損失賠償上限不應該超過人員死亡和重大傷殘,再來台灣真的很少認定一方完全沒有肇責,即使有法官也不見得因此認定沒有過失,但再怎麼理性討論都會被冠上仇富名號,反正窮人看到高級進口車滾就對了,01名言有錢帥N倍、有錢屌就大
famas2200 wrote:抱歉,我更正用詞,幾...(恕刪) 誰肇責大由警察現場量測圖來判斷跑車新車試車在市區人多地方做加速動作,應注意而未注意送貨員轉彎點中線非雙黃線且對面明顯是T形巷口,撞擊點仔細看地上非雙黃線,是撞飛後機車才彈飛到雙黃線需釐清該巷口是否禁止轉彎誰對誰錯還需由檢警來確認
誰對誰錯還有待釐清很好奇你這麼憤慨做什麼好像車主是你本人似的有必要這樣憤怒嗎?媒體報導似乎也有欠公正,明顯騎車在黃虛線路口轉彎,並非雙黃實線...famas2200 wrote:本案外送員不可能沒有...(恕刪)
路況專注度不足休旅車跨線才閃過機車(沒看到機車是否正在移動)超跑突然看到機車 且機車開始移動超跑速度似乎沒明顯減低或想如同前面的休旅車路徑繞過機車 來不及把腳移過來同時機車沒看到後方有車 沒注意後車速度和動向(快速接近)以為跨到對車道就安全,不會有車從後方過來雙方都沒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