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連啊 林佳龍一家應該代替您慘死在這類車尾後的....

這種事件 貼了一堆與本案無關的照片 然後可以寫這種標題?? 我真為樓主感到擔心

本案是 台61 這是機車南北向長途主要道路
所以說 我是不太贊同什麼一日環島 這種不自量力的行為
尤其是年輕人 經驗不足 一堆人騎車騎到恍神還在騎
正前方靜止的不動的車都能高速撞上去 萬一是撞到其它行駛中的其他機車 那不是害人嗎?
dylan_fjshih wrote:
https://tw(恕刪)

RIP
以後機車應該立法只出30/50CC的
來保障神風特攻隊的生存權
也減少三貼/四/五貼這種事
就算有追尾應該也不容易爆頭
昨天騎車在南京東路上
就一堆違規阿
交通部不想辦好處理好交通
就一直訂一些神奇的法條讓大家覺的他有在做事情
要林佳龍報應但他也應該是排在那個咒亡後面吧
騎士人的問題,前陣子我還看過機車騎上人行道緣石邊緣
騎上去還能行近一兩個公尺,之後就整個往下,好險沒有摔倒
因我就在旁邊,直直的路能騎成這樣也不簡單@@
不管樓主的訴求是什麼。
但是標題這樣下,實在是...
留點口德吧。

標題這樣寫,內文果然是不值一看。一整個錯亂的邏輯。
多走出戶外,心胸開闊一點。
台灣人命賤如螻蟻。某差!一年車禍死傷46萬是最美的人文風景!
檢舉就檢舉,造口業心態不正常!
30cmbird wrote:
要林佳龍報應但他也應(恕刪)

我排在檢舉魔人後面!尤其是那些愛騎快的二輪路權屁孩魔人後面
bibliophlist_32 wrote:
不管樓主的訴求是什麼(恕刪)

就說檢舉達人哪有邏輯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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