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從實務面來看的話,我們能看到幾個問題:
1.開單不一定對改善交通有效益,當然,開單能夠對當事人起到一定的警惕效用(前提是他有良心),但開單的當下,違規者的車輛無法移動,本身塞住的路段依舊沒有得到疏導,甚至因為警車的加入導致後面塞的更嚴重。這時用勸離的方式雖然對違規者來說沒什麼警惕性,但至少該路段能夠疏通。
2.什麼事都丟給警察處理,到最後就是什麼事都做不成。不管是近期要協助衛生單位取締未戴口罩民眾,還是更早之前包山包海的協辦內容,警察一直在幫其他單位做非份內的事情,再加上本身就有各式現場需要處理,套句在台北服務的學長分享給我的話:「光現場都跑不完了,誰還有心力去管違停」,我沒說違停不重要,但是當線上處理的心力交瘁時,開違停還要跟民眾盧半天,甚至還不能有情緒不然會被檢舉,有誰還願意做事呢?
還有許多的事情,族繁不及備載,但警察在執勤的確是有相當大的困境,尤其是開不開單都有人說話的時候。今天開單會被民眾說「死要績效、別人也有違規為什麼只開我、不去抓通緝犯來抓我這個小違停」;不開單也會被說領錢不做事,那正常人誰會願意繼續做事呢?民眾不願改進自己的交通觀念;政府不願正視現行交通法規跟考照、教育面的不足;警方高層不願意去改變四處攬人業務來做的低能思想的話;基層不願意多費心思在這份工作上的話,那也沒關係,反正台灣就放著一起爛,看哪次死到高官跟社會上流人士,我們再來探討這個問題。

驅離後,警方走了,我又回來了,怎樣?打我啊!不用罰錢的,你以為台灣人有羞恥心嗎?[真心不騙]

如果違停可以罰鞭刑 這些王八蛋肯定乖得跟狗一樣 日本一年內闖兩次紅燈 終生吊照 無照開車 公共危險送辦 台灣敢 台灣人一樣乖乖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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