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ueled wrote:只要判決有罪,不管可不可以易科罰金,以為繳錢就沒事了,往往都忘記那也是一個前科與案底,莽撞的代價是划不來的。 太魯閣事故禍首不也前科顯赫,也沒影響工程得標這種人不會在乎前不前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