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erek wrote:一來好考....二來根本沒人尊重....再來那麼大的郊外四線大道,依照自由車流速率,隨便都可以駕駛個70~80,現在在路邊擺個攤是在要飯嗎?唉當然啦,警、民互相批鬥也是政客、網軍最喜歡的!他們可是樂得隔山看好戲……… 沒本事繳罰單就別超速了吧
所謂的好考請自己才有資格說吧....也許你什麼都沒有?!他在那拍照也是合於法律規範, 他也只是依法行事, 憑什麼被說成這樣....難道超速就應該上台頒獎受到表揚?!法律改進是立法委員職責, 當你認為立法委員不好的時候想想那些人都是"你我他"選出來的...是我們自己造就了這一個環境 你這樣說他像要飯的, 已經有侮辱公務員的行為, 你願意為此負責嗎~還是做你只能在網上嘴砲!?!
aderek wrote:一來好考....二來(恕刪) 真心覺得一堆人在濫用所羅門曲線(就俗稱PR85),跟自由速率先說說看所羅門曲線好了,這東西根本是在講兩車在"直線"時候,兩者速度差越高所帶來的事故機率,速度差越高越容易發生碰撞,而且這是以1英里下、不考慮彎道、上下閘道等路況,純粹是為了直線所統整的圖表(如果把這些因素加入,那會大大偏離85%)。並且後續研究都是針對州際公路去研究....,所以這圖表只是跟你說....跟上車流,跟上車流,跟上車流,跟上車流,跟上車流,跟上車流,跟上車流,跟上車流!不要當烏龜車也不要當那個超速車!烏龜車就不用說啦,超速車超到最後就是撞到前一個車流的烏龜車,或者前一個車流!好,可這跟自由速率,一點毛關係都沒有啊!圖表根本沒提到自由速度!只是表明多數人車速一致時候是相對安全,這跟自由速率一點毛關係都沒,現在科技這麼發達,開啟定速、跟車等等科技,不就完美符合所羅門?好,現在再來談談自由速率。自由速率是指駕駛人在視野良好、以合理、安全、謹慎等方式行駛下,在遵守所有交通規則下,撇除其餘限速要求,最後有著希望以最快速度下到達目的地所產生的速度。也就是,看到紅燈記得停,看到沒有號誌路口記得減速,看到有老奶奶記得禮讓(別老是禮讓大奶奶),等等所產生的速度,而美國我記得把這速度替代調原本的運行速度(這是指理論上車道設計出來的最高速度,法規也不能訂出比他高的限速)並且這自由速度最主要來理解這道路是否設計合理?是否高估車流量,從而過度設計,導致行駛車速過快?這是以工程角度去看,再看看實務面以美國來說,它們是認為,多數人都是願意遵守交通規則,並且多數人也不願造成事故,所以多數人的車速正常來說是相對安全,所以自由速率帶入至所羅門是可以的,因為多數人都是願意遵守規則,也不願意造成事故來來來,鏡頭轉回到台灣....各位覺得台灣遵守規則的有多少呢...?前方已經大塞車還要硬擠到路口,結果車子卡在中間,大大影響左右來車,完全忽略、忽視"路口淨空"前方已經號誌都已經轉"黃燈",而車子還有一段距離,到底是減速?還是油門一踩?恭喜喜獲"闖紅燈"成就。前方號誌屬於閃燈模式,而油門依然一拜下去。麻煩自己帶入遇到的違規狀況。阿,跟我說,台灣人其實都很守規則的歐!所以這車速統計是可以作為限速依據的歐!(PS,美國會依照事故、車道狀況等等,並不是自由速率=限速,而是會去向下調整8~16英里)道路設計爛,駕駛人也跟著一起爛,交通能好去哪?_?喔,對了,別跟我提"路寬迫使人超速",那就請支持"車種分流",因為對於機車而言所有車道都是過寬,所以代表所有機車騎在汽車道上都是被迫使人超速?!為了安全以及各位不要因為路寬超速,所以請支持車種分流,禁止所有二輪行駛路寬超過2公尺以上之道路,以避免道路讓二輪機車超速了(別看我,我也是二輪)。(PS,根據統計道路過寬確實是會"誘使"駕駛人超速,但不代表必然、必定、迫使發生,會誘使駕駛人超速,但不代表駕駛人一定會超速,更不用說把這個作為超速藉口)